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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_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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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精选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登记家长姓名、电话号码、学校年级及班级。

2.相关科室发现传染病阳性结果

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及首诊医生。

3.接到传染病报告卡

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网络直报

办公室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填写传染病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传染病报告卡保存3年。

6.特殊病例

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

甲类传染病和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在2小时内上报,对乙类传染病和丙类传染病在24小时内上报。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

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Stm报告卡,并报告办公室。

10.发现传染病及时上报

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2

1.目的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流程和报告时限,杜绝疫情漏登、漏报和迟报现象发生,提高我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院感部。

3.定义「无」

4.职责

4.1传染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4.1.1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

4.1.2报告的方式:本单位的传染病疫情信息按要求进行电话和书面报告。

4.1.3报告的程序为:本院规定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报告卡——院感部负责收卡、登记与上报——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

4.1.4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

4.1.4.1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电话)向xxx市历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电话:xxxx)。

4.1.4.2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在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4.1.4.3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4.1.5说明: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

4.1.5.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4.1.5.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4.1.5.3艾滋病,应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4.1.6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5.标准

5.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院内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院感部为本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部门。

5.2门诊部、住院部、影像科、检验科各有关科室建立基本的诊疗工作登记本和传染病专用登记本并落实登记工作,按登记本规定的项目进行登记,要求填写项目齐全、准确、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可靠。

5.3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按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登记报告传染病疫情,按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后交院感部。报告卡填写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不缺项、不漏项、符合逻辑和规范。

5.4院感部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将卡片分类登记,核实无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后,按规定及时进行电话报告和书面报告;发现传染病漏报要及时补报。

5.5加强资料管理。健全疫情报告资料档案管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要保存3年。疫情资料要存放于加锁的柜内保管,不得对外泄露疫情资料,疫情资料使用按相关程序办理。

3

一、学园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园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师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园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园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学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级及卫生院报告

五、学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园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4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5

1、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要在出入院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写“疫情已报”。

2、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

3、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报告卡上报防保组。

4、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组。

5、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

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6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发》,积极预防、控制和消灭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师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工作,同时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及其它传染病监测报告资料、并立即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公共卫生科。

3、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及时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最迟不超过 2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时应于6小时内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

4、各病区设疫情报告监督员,负责本病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并督促病区医务人员登记、报告传染病。

5、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填写。

6、检验科、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将信息反馈至开单医生,并及时记录传染病登记本。

7、公共卫生科网报人员接到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保存3年。

8、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各科室传染病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门诊日志进行检查,并就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磁共振室的传染病登记本与临床科室上报传染病进行核对,查看漏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小组。

9、公共卫生科负责疫情报告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0、公共卫生科定期做好传染病的月报工作。

11、对于不认真执行的疫情报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经济处罚。

7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有关规定,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及登记工作。

二、应有专人负责,北邮传染病登记本,做到登记无误。

三、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应及时向本县疾控部门报卡,做到填卡齐全。

四、医师应详细填写或疑似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便于核对。

五、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时,应于六小时内以最快通讯方式向乡「镇」、县疾控部门报告,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六、传染报告卡,一律用钢笔填写,要求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对确诊、疑诊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均应登记专用本。

学生顶岗总结3000字通用

8

一、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所规定的甲、乙、丙三类共三十七种传染病。

二、住院医师或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时,必须做好住院病历及门诊日志记录。并立即填报传染病疫情卡,及时送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收卡后必须做好传染病登记,并完成网上直报。

三、肠道疾病门诊医师应做好肠道疾病诊病的登记。发现肠道传染病或疑似肠道传染病病员,立即填报传染病疫情卡,并及时送预防保健科,防保健科收卡后必须做好传染病登记,并完成网上直报。

四、预防保健科传染病管理检查员负责传染病登记和报告。

五、传染病管理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做好传染病登记工作,并妥善保存全部登记资料。

六、在传染病管理工作中,随时检查督促传染病报告情况。发现传染病漏记或遗失的情况要追查原因及责任,并限期尽一切可能予以补充登记。

9

一、利用多种传媒手段,根据不同季节向学生宣传预防传染病相关知识。

二、每日清晨物业、宿舍管-理-员观察住宿学生身体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校医室汇报。各班疫情报告员观察班内同学身体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向校医室汇报。

三、白天教室、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处保持宿舍通风换气,教室由卫生委员负责、宿舍由物业管-理-员负责。

四、宿舍常规消毒,每两周一次。用5%含氯消毒剂擦拭门、桌椅、地面等。床、被罩每两月换洗一次。

五、发现一例传染或疑似病人,根据具体情况让其回家休息、治疗或直接送往医院。病人所在宿舍用5%含氯消毒剂彻底对地面、桌面、门把手、床、写字台、卫生间、浴室以及手可以触摸的地方进行彻底消毒。呼吸道传染病,可采取紫外线照射、2%过氧乙酸喷雾等方法对空气进行消毒

六、传染病高发季节 男、女生宿舍各准备一间隔离室供体温异常者及疑似病人在排查期间使用。

七、教室、宿舍保持空气流通。开空调时也要保持开窗状态。总务工作人员在夏季每月对空调网进行清洁消毒

10

1、各科室要加强对门诊日志的填写,做到内容详细,严格门诊日志制度,传染病的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

2、对传染病防治要认真做到及时发现疫情,及时分析、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及防疫部门报告。

3、按有关文件规定的传染病,认真负责准确填卡填报。

4、负责疫情报告人要严格按疫情报告的时限,有漏报或迟报现象,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处理。

5、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和实施办法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违法情节给予扣款、行政处罚、触及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于1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并同时报出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和丙类病人,传染病人时,于二十四小时内报出并传染病报告卡。

11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诊疗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诊疗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诊治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及治疗。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12

为了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

1.1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认真学习、讨论、宣传、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

1.2成立由分管院长、责任科室及各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法定传染病管理报告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医院的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

1.3医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晚会通知的文稿

1.4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以及在传染病网络报告中显示的其他传染病。

1.5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 小时内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及网络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在2 小时内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发现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立即向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6报告程序

每个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或可疑新的传染病时应及时向防保科报告(电话直报)。

对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甲类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疸、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的病人和疑似病人应立即报防保科(电话直报)。

对其它乙类、丙类传染病应于诊断后12小时内报防保科,下班后报信息科。

检验科和接诊医师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时应及时电话报防保科,对病人及家属的姓名、住址和个人病史不得公开和传播。

2.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化验登记管理

2.1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薄、实验室登记薄、传染病登记薄和卡片收发登记簿。

2.2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薄,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传染病登记薄。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填写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或化验登记及传染病登记薄,并完整准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预防保健科。

2.3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和确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2.4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传染病报告卡网络直报后,整理、装订、存档,保留三年。

3.培训

3.1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和有关院科领导要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传染病知识培训,全面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两次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新入院的医师和实习生必须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管理条例、传染病

监测信息工作指南、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工作管理技术规范等。

3.3疫情管理人员和网络直报人员必须接受上级疾控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拒绝参加培训者将不允许上岗。

4.预防保健科职责及自查与奖惩 。

4.1建立健全传染病登记簿、传染病卡片收发登记薄。

4.2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和自查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疫情管-理-员每日对卡片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指正。审核完传染病报告卡信息并录入网络直报系统。每月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传染病报告登记簿、检验室登记有无漏报传染病病例;保存疫情资料;将每月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汇总,报医务科、业务院长。同时上报市疾控中心。

4.3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不得漏报、迟报、谎报、瞒报。医务科、防保科负责监督检查传染病疫情上报工作。全年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先进科室给予年终奖励。根据传染病检查上报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年终奖励。对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对工作督导不力,检查不及时造成漏报不能及时发现者,给予处罚。对累计漏报、迟报超过3例者,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并在全院通报。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员、网络直报人员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扣除3 个月工资,全院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者,按下岗处理,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13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成立本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小组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

3、每年新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有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内容学习结束必须进行考试。

4、门诊医生认真做好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工作内容包括姓名、家长姓名14岁以下患儿时必填、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诊断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复诊九个项目。

5、病房住院登记至少包括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九个项目必须根据病历所书写的最后诊断填写病人的出院诊断。

6、化验登记项目必须有病人姓名、检验方法、检验结果、检验科医师姓名、检验日期。

7、发现公共卫生事件和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要及时填写传染病登记本和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由防保科按时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做到不迟报 不漏报不错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 、早治疗。

8、正在流行或上级要求“0”报制度的传染病每天实行传染病“0”报告制度每天的下午330分钟前各科把传染病疫情上报到保健科特殊情况按照“传染病报告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9、防保科每月上旬必须查阅全院上月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检验科检验结果检查是否有传染病漏报。核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上报是否及时做好自查登记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

10、每月由医院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科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情况按照本院传染病报告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奖惩:对传染病漏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100元罚款;对传染病迟报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对传染病报告卡填写漏项缺项的直接责任人处于50元罚款。

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14

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检查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四、发现鼠疫、霍乱、艾滋病和肺炭疽等重要的传染病或暴发疫情时,必须先作电话报告,并随即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五、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七、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八、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 。

九、防保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当天行传染病网络直报。请各科责任医生及时填写传染卡。

十、每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传染病疫情信息登记报告制度15

为了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应该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校长是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卫生保健教师是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必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以及报告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年级组长、班主任是本年级与班级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责任人。

二、学生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

各班级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并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卫生室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班级的日记上。

1、晨检:由班主任或班级生活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疑似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卫生室应及时进行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若发现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个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应当向校长汇报后,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向校长汇报后,立即内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应当向校长汇报后,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应当向校长汇报后,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报告方式:学校卫生室学校传染病业务管理报告责任人报告情况时,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闵行区疾控中心和区教育局报告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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