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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报告_法院实习报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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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简介: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主要通过审判活动惩治犯罪分子,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其他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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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报告简介:

实习报告是指各种人员实习期间需要撰写的对实习期间的工作学习经历进行描述的文本。它是应用写作的重要文体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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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33篇。

第1篇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我此次在xx县人民法院实习。xx县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分别是西黄村镇派出法庭、南石门镇派出法庭、将军墓镇派出法庭、路罗镇派出法庭、东旺镇派出法庭及黄寺镇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那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个性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实习的第一天,确定实习岗位后我到民一审判庭去报到。民一庭内正在开庭,我便坐在旁听席上旁听。这是一齐比较简单的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程序进行得很快,在双方当事人拒绝调解后,法庭听取了当事人的最后陈述,法官宣布合议庭和议后择日宣判,庭审结束。下午我被安排在庭内整理卷宗。

从第二天开始,我每一天8点15左右赶到法院,先把庭内的卫生打扫一下。我们庭基本上每一天空上午开庭,不开庭又没什么具体工作时我就到其他庭里旁听。午后11点40分结束工作去吃饭。下午很少开庭,只有一次因上午没有审理完毕,下午继续开庭。除此之外大部分工作是整理卷宗「主要是排序、装订、登记」。庭长还给我安排了练习撰写判决书的工作,把经过开庭审理的案卷让我每三天写一个判决书,写完后再交庭长修改。在执行局呆的几天除了和执行人员外出调查取证或送达传票、执行令外,也同样是整理卷宗。

三、实习主要状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

在实习期间帮忙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职责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透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书写法律文书。

在实习的6周中,帮忙庭长草拟了7份民事判决书,在撰写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错误。判决书的基本格式是首部、事实、理由、判决结果、尾部。首部写当事人的基本状况,然后是原告诉称,写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再写“被告辨称”,其资料是被告的抗辩理由和事实。然后是“经审理查明”部分,写法院对证据的采纳和不予采纳的理由及认定的事实。

此后是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最后写判决结果。我写完第一个判决后交给庭长,他对我写的判决书做了很多修改。他说:“你前边写的还能够,但在‘经审理查明’一部分存在问题较多,措辞不够严谨,用语欠规范,陈述过于简单,逻辑有失严密,说服力不足。”的确,我在写“经审理查明”部分时,写得过于概括,庭长说这部分要把案件所有的相关事实都加以分析,写出对证据采纳和不采纳的理由,因为判决要让原告、被告双方看,他们可能都不懂法律,作为一个法律文书撰写者,你要让诉讼双方看了以后,透过对判决书中认定事实的逻辑分析得出与判决书相同的判决,这样才能让判决具有说服力,才会是一个成功的判决。

而我的判决只是对原告、被告存在争议的部分事实作了分析,并不能让人从我的“经审理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想当然的得出我做的判决。法律文书写作这门课我在大二时学过,可惜当时认为只是考查课,没有认真学习。此刻很后悔在校园是没能好好学习这门课,以至此刻不能完成实习中法官交给给我的工作。回校园后我会努力补充文书写作方面的知识,期望下次遇到类似状况时能够出色完成。

3、旁听案件。

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校园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那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

透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就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4、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

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以前有一个案件,申请人明白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十分难过。在校园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但是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就应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必须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好处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就应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十分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明白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能够避免透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状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务必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持续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透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忙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潜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透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忙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第2篇

一、实习目的和任务

古人云:“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意为:“君子的修养要尽力使自己做到话语谨慎,做事行动敏捷”。对于一个法科学生而言,这说明不仅仅要有精深的理论水平和语言表达潜力,还要有强硬的实践潜力,才能适应目前激烈的社会竞争。“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透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透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显人的时代风貌。毕业实习是大学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一课,也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课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

我的这次实习是从20xx年7月1日至8月29日在xx市xx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法院领导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开始熟悉这个行业并慢慢进入工作的状态,对法院的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必须的熟悉和体会。专业实习是法学本科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本科学生掌握系统的法律理论知识与技能,熟悉与掌握司法程序,理论联系实践的重要路径。在过去的三年里,透过课堂知识的学习,我已经构成了初步的自己的法律思维,懂得基本的法律知识,对各法律部门的相关法律制度有较为全面的认识。而且透过两次第三学期的模拟法庭实践,对若干类诉讼案件的司法审判过程有了较为深入地体会。但务必清醒地认识到;校园是校园,社会是社会,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们最终是要走出校园,服务社会。此次第三学期学院安排我们20xx级法学本科生进行毕业实习,所以我选取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学习生活。

透过本次毕业实习,实现以下实习目标:⑴将在课堂上所学的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巩固知识,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今后的学习;⑵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⑶培养社会适应潜力和沟通潜力;⑷树立正确的法律人观念和法律人思想觉悟;⑸学会法院的工作运行流程,积累实务工作经验,为毕业后工作打下基础。

在明确实习目标的前提下,我结合法院和个人实际状况的制定了如下实习任务:⑴熟悉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⑵熟悉与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相关的执业制度;⑶与法官和工作人员接触和沟通,虚心求教;⑷运用网络处理案卷档案,使其管理自动化;⑸整理卷宗、资料查询、法律文书撰写,做好秘书工作;⑹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前后的准备工作,开庭时认真旁听;⑺不断充实专业知识,拓展视野。

二、实习资料及其具体工作

由于实习之前我就已经明确实习目的和制定了实习计划,这使得我在实习过程中有的放矢,用心主动寻找锻炼机会,并有得于许多律师的指点帮忙,我的实习资料丰富多彩。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潜力,也是以后职业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主要的工作资料包括四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一」学会用好法院办公自动化软件。

随着信息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广泛运用,法院也实现了办公的自动化,我国法院并且还建立了自己的内部网络。办案从头到尾都网络自动化了。一开始立案要输入电脑,建立电脑档案,其中也要若干次进行网络化信息处理,审判完了要把档案录入。如果执行也会转到执行,网络记审理时间,不会超期,否则就输入不了了。这都要求工作人员要有细心谨慎的做好各项工作,才能提高工作效率。

「二」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一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资料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三」作调解、庭审、谈话笔录。

鉴于去年暑假的实习经历,这项工作对我而言并不陌生。首先,法院的笔录基本全部是电脑录入,对于没有学过速录的我来说还真的跟不上,所以明显的感觉到掌握速录技术的重要性。但是据此我也明白了,该法院大多数的书记员并非科班出身但却能够进法院工作的原因之一了,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所掌握的速录技术。

「四」送达开庭传票及判决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

所谓送达大多数状况下就是打电话把当事人叫到法院,然后将文件交给他们,告知他们权利义务,然后让他们填好送达回证就行了。当然也有当事人拒领的状况,如离婚的被告方拒不领取,最后只好由我跟主审法官给送到家里,但是送去之后当事人拒不签字,我们又好说歹说劝了半天才勉强把字签了。但是对于那件事,我一向觉得有点遗憾和愧疚。在现实中,即使当事人不领取相关文件,法院能够采用公告或邮寄的形式送达,还能够留置送达,所以这并不影响效力的发生。对于当事人来说,诉权是一种权利,但是在诉讼过程中的义务也是不可避免的,所以说权利与义务总是像伴随而存在的。送达看似简单,但事实上与当事人打交道并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很多时候还要思考到当事人的情绪问题,所以法院的工作都不是简单的工作。

「五」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到达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三、实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一」沟通潜力欠缺。

学生在校期间,应对的是相对单纯的同学间及师生间交往,学习的是抽象的法律概念及案例,法律概念及案例中的当事人均被抽象成为一个虚拟的符号。在这样的状况下,对案件做出决定需要的是合乎逻辑的法律推理。而现实生活中,一个案件中涉及的可能是若干个法律关系。当事人也不是案例中的某一个符号,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情绪、有思想的人。一个案件所涉及的不单单是法律,而且涉及政治、文化、宗教、社会,等等。对一个案件做出裁判,不但需要思考法律的规定,更多的还要思考裁判结果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在案件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需要与当事人进行超多的交流、沟通,了解当事人的想法、估量裁判结果可能引发的后果及相应的对策,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沟通潜力,与学生在校的学习有很大的区别。

「二」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欠缺。

学习不单单是校园内的书本知识的掌握,而且是一个毕生的事业。作为个人,只有掌握了学习的自主性、主动性,才能不断的提高学习效果,才能在工作中不断的提高、不断的进步。学习效果与学习动机有很大的关系,而这受到一系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如原有的学习基础、老师的指导、学习方法、学习习惯、智力水平、个人特点、健康状况等。实习期间,我们应注重主动获取知识、分析归纳、创造性思维和运用所学的知识去解决问题的潜力培养。要到达这些要求,务必改善原有的学习方法,自决、主动地学习。

「三」适应潜力欠缺。

学生从校园到法院,应对着比校园复杂得多的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学习压力和形形色色的当事人,需要具有较好的应对实际工作的适应潜力。

我决定在今后的学习中根据这次实习所得到的经验,处理好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及理论知识与实践资料的关系。

四、实习收获与体会

透过实习,我在实践和理论上都有很大收获。活生生的资料远比课本更能启发人,教育人。血淋淋的事实也更让我深思。

第一,最明显的收获就是对诉讼程序的相关问题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掌握。法院的确是法学院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的最好的场所,尤其是在对程序法的掌握方面。因为在法院实践我们能够很直观地学习和体会诉讼程序完整而详细的过程,我们所学的诉讼知识是零碎的、是不系统的,透过实践,将我在校园学习的关于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去进一步对应和细化。这更有利于我加深对诉讼程序方面问题的理解,这无论对于我以后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还是理论研究工作来说都是一种宝贵的经历和积累。同时在法院进行的各项日常工作也是遵循程序的重要体现,分工负责,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各项工作有条不紊。

第二,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实践是学习法律必不可少的途径。法律所要解决的都是些纷繁复杂的问题。这对法官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法官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理清各种法律关系。《法律帝国》中说法官是法律的喉舌,的确,作为会说话的法律的法官,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知识、睿智、勤奋来诠释着法律,维护着法律的威严、公平与正义。刚开始实践时,我阅读了几份判决书,里面复杂的关系一会就把我弄晕了,而我们的法官却能游刃有余,这种断案的技巧是在不断的实践中日积月累构成的,但重要的还是要有耐心,善于去分析、去倾听、去兼听,这样才能保证对案件做出最准确的认识。

第三,我在人际沟通潜力也增强了。以前主要是在校园里生活,接触的人有限,生活也相比较较简单。透过实践生活,透过和不同的人的接触和沟通,我明白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和技巧,在待人接物及与他人沟通交流方面的潜力也有所增强。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礼貌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次实践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持续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门艺术。在社会中你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不要期望每个人都是那么的和善,也不要试图去改变任何人,重要的是你如何去应对。用微笑打开尴尬的局面,用理智消弭紧张的局面,凡事能退则退,用宽容营造和谐的氛围,才会更有利于自己的发展。

第四,在实践中我发现法律的宣传和普及依然十分重要。虽然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有些案件事实清楚,一方应当履行某种义务却不去履行,比如欠款合同纠纷,按照合同的要求,一方务必负给付义务而不履行,这种行为的出现凸显了一些人法制意识的淡薄。但另一方面,不计任何成本的诉讼也并非是理智的。德国学者耶林在《为权利而斗争》中写到农民在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往往不惜成本去打官司,很有“争口气”的感觉,然而,在现代社会,作为一个社会人,或者说更是一个经济人,其每一个行为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为了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因而,不思考任何后果、不计任何成本的行为都是不理智的,精神享受固然重要,但伴随物质匮乏的精神满足又能持续多长时间呢。

第五,透过实践,我对法官这个职业也有了更深和新的认识。法官是一个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但工作压力也是比较大的。因为法官一向以来都是以一个强势的社会主角出现,成为民众关注和评价的焦点,尤其是身处审判前沿的广大基层法官,社会、民众包括自身所处的团体都对他们有很高的要求与期望。另一方面原因是审判作风问题,基层法院由于案件多,心理压力大,法官在工作中难免简单粗糙,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职业给法官带来了普通人体会不到的精神与心理压力。有些法官认为,鉴于法官这一职业的特殊性,除非徇私枉法,法官应当享有根据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进行裁判而不受追究的权力,否则,便可能使法官顾虑重重,影响独立裁判。我认为充分保障法官独立办案固然重要,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对法院和法官仍需要进行监督。但如何进行监督,如何建设一支精英化的法官队伍,则是司法改革所要解决的问题。

五、实习总结

秀丽的内蒙古草原令人神往,可惜韶光易逝,我还没有“清醒”过来,实习的生活就不得不结束了。这两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忙的。这一点在实习之前和实习之后都得到了肯定。这次实习还让我懂得了为人处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谦虚好学又要适当肯定自己。我要感谢xx市xx区人民法院,感谢实习期间帮忙过我的每一个人。虽然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带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了法律信仰和职业追求。

在这次实习中,我感受最深的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没有系统的知识构成,任何人干好一件事都是空谈。“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在校园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法院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总的来说,我在这一段时间里一向用心进取、努力钻研、按时上下班,不断地在各个方面调整自己、完善自己,注意培养自己的兴趣以及团队合作和人际交往的潜力,把所有的热情和时间都献给了这次让我执迷的法律职业。当然,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但我相信实习只要有收获了,实习就是成功的。

两个月的实习期,一晃眼就过去了,最深刻的体会就是现实跟书本的巨大差异,一件简单的看似事情,真正做起来,需要的却是超多的时间和精力。原先的我们,几乎都视书本上的资料为真理,很多东西都未曾付诸实践过,只有真正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才会亲身体验到实际的难度有多大,也才会从中意识到自己潜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是我步入社会前的第一课,教会我怎样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各种事情。虽然在短短的两个月里看到的只能是工作的一个侧面,学习的只能是一些初步的方法,但这些对于我是十分重要的。这次实习告诉我,在社会这个大学堂里我还是一个小学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抱着谦虚谨慎的态度,无论大小认真踏实的完成每一件事,走好每一步。透过这次实习,也使我从另一个视角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同时也在实践中积累了各方面的工作经验,为不久之后正式步入社会的自己,做好一个万全的充足准备。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和依法治国服务的。毕业后我将为建设我国的法治社会尽一份力,如果这是我的路,我将一如既往的走下去。

第3篇

实习单位:xx市xx区人民法院

实习资料:熟悉基层法官办案流程、了解基层法院系统工作概况、

开庭旁听、查阅卷宗装、订卷宗分类归档

实习时间:***

20xx年2月,我来到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为期三个月。经过这两三个月短暂的实习生活,我不仅仅巩固了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潜力。透过与该法院的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初到法院的我满怀着激情,虽然还未曾工作过,对法院的工作流程亦不甚了解,但我对一切都充满了信心,相信只要自己多与那些法官、书记员沟通,不懂的地方多向他们请教然后再慢慢去领会,自己在较短的时间内必须能够很快适应那里的工作。

刚来的一段时间,几乎都是学习法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工作纪律,熟悉各科室,然后跑跑办公室、送送文件什么的,再就是陪同书记员一齐去送达裁判文书等。似乎觉得工作很单调,但我明白面临一个全新的环境总得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况且任何一门工作都不是简单就可了事的,比方说对于裁判文书的送达要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文件也得有专门的负责人签收。趁这段时间也正好能够熟悉一下那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流程,以便能更好的融入到这个新的群众之中。

大约过了一个星期,主管民庭的戴绍军庭长找我和另外一个一齐过来实习的同学开了个座谈会。他首先是对我们这段时间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态度表示肯定,其次是针对对我们的具体状况提出了一些期望和要求。他期望我们能够把握这次实习的机会,以巩固自己大学几年以来所学的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勤学好问以增长自己的实践经验。还对我们分析了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形势,以及他这些年以来的工作体会。

他告诫我们要在当前就业严峻的形势下端正自己的心态,对自己要有一个合理的定位,不要心浮气躁而就应脚踏实地地去学习和掌握更多的知识和经验。同时,对我们所学的法学专业的就业状况进行了分析,鼓励我们要树立信心,努力去学习,力争透过国家司法考试甚至是公务员考试,为将来能从事法律工作做准备。最后,给我们介绍了指导我们实习的法官,并期望我们能够虚心向他们学习,对一些不懂的问题及时向他们请教。

我的指导老师是民一庭的侯邦生庭长,他是xx区人民法院十大杰出青年法官之一,他有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为人和善而不失严肃,对每一个当事人都能细心地接待他们,并解决他们所提出的任何问题。工作上更是严谨细致,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办公桌上的那本日历上清楚地记载着每次开庭的时间与日期,工作日志里更是清晰地记载着会议摘要、与会人员、开庭安排、来访人员记录、调解记录等。

与侯庭长同办公室的还有罗英法官,她虽然作为一名代理审判员,却有着多年的涉及婚姻家庭案件方面的审判经验,为人亦谦虚和善,对待来访的当事人都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意见然后耐心地劝解。工作上细致,充分准备着每次的开庭工作,业余时间多在专研自己的业务知识。针对一些具体的案件,我时常与她一齐交流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请教一些尚不懂的问题,她均能熟练解答并对我所提出的意见给予必须的肯定。

侯庭长经常告诉我说,作为一名审判人员,要时刻牢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禁止”的规定,严肃地约束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从事审判工作,不仅仅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而且还就应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对待当事人要细致耐心地劝解。适用法律时,更就应要谨慎,尤其是在行驶自由裁量权时,从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从事法庭审判工作之外的工作时,如案卷的装订、归类入档等亦就应做到严肃认真,不可草率马虎了事。

在侯庭长与罗法官的指导下,我负责写出庭通知书、整理当事人所提交的诉状与证据材料、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开庭准备工作,以及在案件审结侯和书记员一齐装订卷宗,并分类归档。这些工作看似简单,但亦不能随随便便就去做,比方说开庭通知要严格规范地书写,并在法定期间内张贴在公告栏显目的位置,以便让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晓开庭的状况。装订案卷与归档亦马虎不得,首先要得核实卷宗的数目,以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还要按要求分门别类的入档,以便备查。

实习的另一方面的资料就是开庭时去旁听,在庭审现场感受庭审氛围。在这庄严肃穆的环境下,审判人员驾驭庭、审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及调判结合的潜力,全都能在这个过程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同时,审判人员的形象素养亦能在此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展示。

几乎每一次开庭我们都是第一时间赶到审判庭,帮忙布置法庭。庭审中,专心倾听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发表的的代理意见,尤其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有些案件案情简单明了,有些案件就显得稍微复杂。开完庭之后回去记载着有关庭审的状况,和侯庭长、罗法官谈论案件,发表自己的看法,请教他们一些尚不懂的问题。

20xx年2月19日审理的一齐关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让我至今记忆犹新。该案具有典型性,它较好地反映了审理案件的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调判结合,合理地适用法律,平衡当事人双方的利益的审判潜力。下面有关该案的状况做一简介。

该案案情:

被告租赁原告的门面房从事服装经营,双方与2015年1月8日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期限是两年。2015年12月中下旬,原告通知被告合同即将到期,请求腾房事宜。被告提出因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生意一向不景气,尚有超多的服装库存滞销,期望原告能够宽限至农历年底,原告应允。至2015年农历年底,原告催被告腾房,被告说因到年关此刻生意刚有回升,期望能够续期,待库存服装再销售一部分后退房。原告再次同意了再宽限一个月,但没有同意续签合同。2015年2月,原告要求被告腾房时遭拒绝,遂向该法院起诉。

本案适用民事简易程序审理。开庭前因被告未明确表示同意调解,经法官劝解并申明厉害关系后仍未明示同意调解,于是法官依法律程序主持了庭审。庭审中,原告带给了相应的证据请求法院裁决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到期后的适用费用。被告对此均无异议,也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意退房,但提出由原告接手其库存货物的不合理辩求。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官又一次主持了调解。针对被告目前所处的状况,国内的经济形势,告诉原告期望他能够再给予其必须的宽限其,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房屋使用费。针对原告为下岗工人,生活艰难以及当前消费水平偏高的状况,要求被告能够相应的提高房屋租赁费用。最后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同意了此调解,并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了,根据所查清的事实与认定的证据,法官完全能够依法做出不利于被告的裁判。

但是,本案的法官却能结合案件事实与当前双方所处的状况,平衡双方的利益,从而使得本案的当事人皆大欢喜,并产生好的社会效果。从另一个方面来看,本案虽然是一个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但却能够体现出法官在新的形势下认识和把握大局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潜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潜力,以及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潜力。该案由此可见一斑!

“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要躬行。”短暂的实习时间就这样慢慢地逝去,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在指导老师的关怀与教导下,我更加巩固了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提高了法律实践潜力。但我也深深地感触到自己所学的知识的肤浅和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专业知识的匮乏,以及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倍加努力、勤奋学习,以掌握更多的知识与经验。

第4篇

根据校园的要求,年八月我到了基层人民法院——省市人民法院,在民二庭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首先我要向所有为我的这次社会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市人民法院民二庭的工作人员以及亲自指导我的薛庭长,丁法官和虞法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们为我的顺利实习带给的帮忙。

透过这次实习,我在专业领域获得了较为丰富的实习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两年来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超多的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我对案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立案等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的理论和实习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下面是我实习报告的主体部分,主要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谈下我对相关专业问题的看法,分为三个方面,第二部分是我的实习感悟部分。

第一部分

第一,市场经济对民商事法律的影响巨大。

透过查阅档案室多年的统计资料,从案件的受理,审结,执行等数据分析,我觉得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商事案件也逐年增加,这从一个侧面能够说市场经济也在呼唤民商事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从年开始,民商事案件自件左右开始,到年代已经到达了件左右,从年开始,经济类案件也迅速增加,从件到年的件左右,而纯民事案件更是到达了年的超过件,再从标的额看,由年左右的万元上升到亿多元,从年开始后,每年案件执行额,都在亿元以上,并且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占所有案件的%以上。鲜明的数据最能说明问题了,从统计的结果我们不难发现民商事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并且随着整个市场的发展,民商事法律也在不断的修订,完善和发展过程中。

第二,调解在中国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尽管现代社会对中国的传统的乡土社会起到了极大的冲击,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是一个极为重视关系和人情的国度,尤其是在基层更是如此,当发生了纠纷,一般的人更倾向于非讼的解决方式,只有当争议无法协商时,这些人才会选取去法院提起诉讼去解决问题,有些当事人甚至是为了争一口气,为了自己认为的公道而提起诉讼。有一个同学说他在重庆的一个基层所作的调查,问卷的问题是当发生了土地纠纷的时候,在法院起诉还是由村干部调解,结果%的人都选取了后者。也许这个数据有点偏高,但起码我想能够得出一点结论,那就是在基层调解是有其存在的基础的。“我们之间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得着多说吗?”“这不是见外了吗?乡土社会里从熟悉获得信任。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费孝通先生的描述尽管是写年代的,从江村所在的地区看也正是我们苏南那一块。尽管受到现代社会的冲击,但是我们也无法忽视,传统的乡土情结在农村是很浓的,这在苏南一带也是如此。人们之间的交易很多出于对人情的信赖。民事诉讼机制与非讼机制相比尽管有诸如权利实现的直接强制性和复杂的程序权利保障机制,但民事诉讼机制也同时存有若干短处。“最突出的有「一」解决纠纷的成本高;「二」解决纠纷的周期长;「三」解决纠纷的刚性化”。其次,“我们从整个世界的范围看,年代中期以来,在司法实习中,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应用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而且在许多国家已经逐渐成为解决民事纠纷最为主要的工具。这反映了建立在经典法制理念之上的对自力救济的否定和法院的中心地位,已随着社会的重大变化而呈现出否定之否定的规律。面临“诉讼爆炸”的现实,以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补充司法的中心地位,是司法发展之必然”。因此,无论从内还是对外来看,调解这种解决纠纷的制度都是切实可行的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三,一般民众,尤其是农民兄弟,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素养仍然欠缺。

在我整个实习期间,我旁听了大约场庭审,也能够是说对基层的状况有比较深刻的体会。先从程序上说起,比如说:庭审中被告缺席,并且在法官电话通知后仍拒绝到庭,而至缺席审判,我就看到三次。当然这和法院的工作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因为此刻法院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提前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相应的法律文书用特快专递寄给当事人。所以,缺席审判的产生完全是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欠缺或者说得严重点是目无法纪导致的。而且能够看到,大约有一半左右的案件,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迟到十分钟甚至于半个小时以上,当然当地的交通条件还是比较优越的,即便是从最远的乡镇坐车到法院也不会超过一个小时,从迟到这一点也能够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的淡薄。在庭审中,就更能发现问题了,举个简单的案例为证。在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案件中一个村民小组的多户农民,都到了现场,在庭审过程中,旁听席上的一位农民兄弟举着农村土地负担监督卡,大声喊道:“法官,我要说话”。被法官制止以后,他仍不满足,仍在喊:“我们为什么就不能讲几句话呢?……”话未说完,又被法官打断,法官责令其不得发言,于是台下的多位旁听者开始喧哗,最后还是在法官法槌的威慑下才停止。法官就问

他们你们是否有出庭通知书,你们是不是证人?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最后庭审结束,那些人仍极度不满,愤愤不平抱怨他们在法庭不能说话,甚至当庭辱骂律师。虽然这只是个案,当事人的情绪也显得比较过激一点,但类似的状况在其他案件的庭审过程中,也是屡见不鲜的。这一方面说明:我们广大农村的农民兄弟的法律意识是极度欠缺的,从他们内心看仍然缺乏对法律的足够的信仰,反过来看就是我们的普法工作路漫漫其修远兮,仍然有许多工作要去做。上面所说的只是程序方面的要求,如果这点还能够理解的话,可能对当事人的正当合法权利有必须影响,那么实体上的则对当事人影响就大了。

从诉讼的实体的一个重要方面来看,证据意识保护相当不够,这在必须程度上仍然和中国的人情社会是分不开的。在一个瑕疵担保的案件中,付货物的一方「甲」带给的货物有瑕疵问题,但对方「乙」方发现后并未书面提出,因为甲和乙是熟人,只是电话通知了一下,也没有要求对方出示书面说明或者其他担保之类,此刻乙方把货物供给了丙方,丙发现了问题,起诉乙,乙在喊冤,但苦于没有证据,想要鉴定产品却又存在其他的困难,最后这个案子虽然我走的时候还没有判决,但从成本的角度看,如果证据意识强些,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因此,从程序和实体上看,我们普通民众的法律意识都很欠缺。朱苏力教授写《送法下乡》,虽然有些东西我还不懂,但其中表达的一个思想,就是要去做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我们确实有很长的路要走。

第二部分

在法院实习虽然很短暂,但体会到了校园和社会现实毕竟是有一段较大的距离,以前不懂社会的复杂,然而一个月使我感受到很多。在我实习期间,我和好几个法官谈过,他们抱怨说自己的案子太多了,太辛苦了。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凭着一腔热血去办案,一旦出了一点问题,全年的评先进之类的,就别指望了。一个指导我的法官,他也是政法院校毕业的,他去年全年审结了多件案,这在我们市整个法院系统,能够排第三。但在我实习期间,他因为一个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被中院裁定改变后,他全年的努力能够说是要受到很大的影响。但他并没有消极的去工作,仍然充满热情去做好自己的工作。别的地区我不敢说,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但是就在我实习的法院我感觉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还是相当敬业。每一天早上八点是上班时间,在八点之前,绝大多数人已经到了办公室,除去一些在外地办案的人员。这可能也和严格的管理有关系,因为每一天所有法院的人员都需要在入口处打卡计时。虽然我在那实习也听到律师和当事人请法官吃饭这种不良的现象,但是我此刻比以前更能够理解这些现象。这是社会的潜规则,暂时还是没法改变的。谴责和制裁是就应的,但有时我们不能不看到人的无奈,不能忽视我们的国情去大谈法官有多么的铁面无私,这恐怕也是社会变革所需要经历的一个阶段。我个人觉得作为一个法官起码就应有条须做到:原则,良心,灵活性。所谓原则,我的理解就是法官务必遵守法律,不可逾越法律进行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所谓良心,就是法官内心要有一种正义感,这是一种实质正义,在正义的天平上,两边等重在有些状况下或许不是最佳状态,这需要法官根据实质正义观去衡量;而灵活性,就是要求法官是有一种解决纠纷的灵活性,不可过分拘泥于具体的规定。康德以前伫立于旷野,仰望满天星辰而泪流满面——因为他深为自己生活在如此有序,自由的宇宙中而感到庆幸。如果他活到此刻,也许他会失望,但绝不会因此而绝望。因为一种制度的变革不是那么容易的,总要经历阵痛,就像一个新生命的诞生总是要经历那么多磨难。

其次,我们在校园能够学到的东西毕竟是太有限了,远远不够我们去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不像我们所想的光用逻辑和理论凭逻辑三段论来推导一下就能够了,记得一位美国的智者就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个性是对非讼案件中,它对法官的社会经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强调其亲和力,说服潜力和控制潜力。指导我的另一个法官,是庭长助理,也是有着八年审判实习经验的年轻法官,在他手下调解,撤诉的案件有七成以上。在跟他学习的一个月里,我更加体会到了这一点,有时调解成功完全是因为双方当事人都很信任法官,能够被他个人的潜力和经验所征服。

第三,书到用时方恨少。平常的学习虽然也经常看些案例之类的,但一旦进入主角,即发现自己所学的欠缺。当我从校园走入社会,才觉得在象牙塔中的平静与安逸太久了,似乎很难体会到现实社会的惊涛骇浪。这也是我今后要努力的一个方向,法律脱离了实际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好处和应有的生命力。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段重要经历,也是自己踏入社会所获得的第一笔财富,是我第一次直面社会,体验社会万象。透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开阔了我的视野,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较好的理解。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帮忙我的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法官,在实习过程中帮忙我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5篇

一、实习简介

今年暑假十分有幸被分配到xx市中级人民法院①实习,实习期间,我不仅仅巩固了两年来所学的专业知识,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践潜力,还学到了许多课本上所没有的法律实务工作知识。实习过程中,各位领导、法官、书记员对我十分照顾,和他们的交流与沟通,也让我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对法院工作有了全新的认识。在此,我想向一向指导、照顾我的黄建平法官,我们的领队老师胡弘弘教授和所有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xx中院的老师们表示感谢,感谢你们为我顺利完成实习所付出的努力。

二、实习过程

我被分配在执行局跟随黄法官实习,这对我而言是一项新的挑战,因为今年试行的大二提前实习制度,我们还没有学习民事诉讼法,相关的法律知识还十分欠缺,在校园更是很少接触关于执行方面的信息。但既到了法院,就应抱十分虔诚的心态来学习,而学习好了也可为之后研习这方面的知识打下良好基础。一开始我对执行的理解仅限于“直接依据生效裁判,简单实现法定权利”的“体力活”,并没有意识到执行工作的重要性,但透过实习学习,让我对原先的看法有所改变。

《民事诉讼法》第201条对执行的定义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对于该定义,能够理解的有三点:

一、执行的依据务必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主要是没收财产和判处罚金。行政判决、裁定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非财产部分并不能由法院执行局执行。

二、具体是由作出判决或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①xx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都很有名,个性是它的人均结案数,据xx中院统计数据,20xx年人均结案高达277.6件,居广东省法院第一位。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二审法院一般并不执行,但遇有特殊状况,仍可提级执行。

三、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的产生有两种,包括申请和移送。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一方如拒绝履行,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能够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文书,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也同样适用。申请执行作为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权利,能够行使也能够放弃,但其行使有期限限制,同一般诉讼时效2年,也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案件申请或移送执行立案审批后,即进入正式执行阶段,一般先由执行人员制作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申报财产通知书、送达回证及其他必要法律文书,如被执行人在本地,可直接由执行人员亲自送达或要求其来法院领取;如被执行人在异地或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因刑事犯罪在监狱服刑或被羁押在看守所」,则可透过邮寄送达或提审被执行人送达文书「对于在监狱服刑的,一般寄送委托调查函,请监狱管理人员代为送达法律文书;对于在xx市各看守所的,则由法院执行人员提审直接送达」。

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则该案能够终结;如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仍未主动履行,人民法院能够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职责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状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务必费用,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财产,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等①。

对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申请或移送标的请求的,执行完毕能够结案,对于出现特殊情形②,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或终结执行的,也可执行结案。具体执行流程详见下表③。

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表示能够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情形不见后,恢复执行。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32条。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情形有:「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执行人下落,均不清楚,后请求当地派出所民-警、当地村委会干部协助找到被执行人父亲,向其父亲进行调查。法官在同被执行人父亲谈话时,被执行人父亲表示不明白儿子目前在哪里,他所住的那套房子也不是儿子自己的,是被执行人父亲的,还没有过户,有村里人能够证明,如果申请人同意将赔偿款减半,被执行人父亲愿意代替儿子偿还债务。后法官多次做双方工作,最后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履行协议,此案圆满执结①。

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诸多新型、疑难、复杂状况,完全执行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个性是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或者刑事罚金之类的案件,很难执行到位。由于一些被执行人法律意识不强,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主动履行或者采取抗拒行为②,如不用心主动向法院带给财产状况,故意逃避执行,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部分地区或部门的狭隘保护主义;法院执行力量不足、办案经费短缺、装备落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也给法院执行工作增加了必须的难度。

xx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驱,外来人口众多,违法犯罪案件类型多样,个性是外来人口刑事犯罪,如涉及有关财产的执行,很难执行到位。既由于被执行人多为来自外地的打工者,无多少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存在着必须程度上的地方保护主义,委托调查执行很难得到实现。xx市本地法院委托外省法院执行难度很大,不少地区法院对xx法院委托执行消极冷漠,不闻不问,甚至出现过在xx法院执行法官多次讯问并催促其回复之后,某受托法院承办法官竟抱怨xx法院法官“不明事理”并要求xx法院“以后不要再给我们委托案件”的状况③。

执行难问题早已普遍化,中发11号文件号召动员全党力量解决执行难问题迄今已近十一年,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出台,中央对执行问题更加关注,最高人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出台了系列规定,包括《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意见》等,而且也从原先法院的单打独斗转向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和社会联动④,中央多部门近期出台的执行联动机制即是为解决执行难而构建的新体制、机制,全国性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也在全方位开展,广东省法院包括xx法院在内试点进行的“主动执行”也是对现有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为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带给新的思路。

①该案是我在实习期间全过程参与的一件执行案件,从立案执行,到制作执行法律文书,送达,做当事人工作,制作调查事迹に降笔氯舜锍珊徒庑椴⒙男校谱鹘岚副ǜ娑加凶约旱纳碛埃蕴粞〕隼醋魑颈ǜ娴囊貌牧稀

②笔者跟随黄法官办的一件案子涉及到山东和广东多方关系,被执行人拒绝履行义务,法院现场强制执行时遭遇被执行人亲属反抗,后在xx本地公安局的协助下才化解紧张气氛。

③参见邓晓红、何芃:《中院关于委托执行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中院执行局编。关于市两级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执行难”的具体状况能够参见中院执行局“执行专题研究”系列文章。

④参见胡志超:《解决执行难的十年历程》,载《法庭》2015年第11期。

三、实习经验

本次实习,自己既有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发挥,同时亲自参与实践也获得了许多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执行局实习期间,协助书记员做超多的法律文书工作,自己亦草拟了各类执行裁定文书,基本掌握裁定文书的制作,应用相关法律知识处理具体案件,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还明白了一些必要的细节,如寄送各类EMS文件「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寄送委托调查函,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及家庭状况,向监狱寄送相关文书」,会见当事人的时候,很简单的道理往往需要透过很多种方式才能让申请人个性是被执行人明白和理解,出去执行的时候,碰到阻碍,还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寻求当地有关部门的协助,这都是需要透过亲自接触才能有深刻体会的。

总结来说,本次法院实习任务就是了解到了执行的全过程,从申请或移送到立案执行,一系列的程序工作自己都有亲自参与,民事部分、刑事裁判中涉及财产执行部分,都有不同,但又都接触学习了相关方面的资料,这对加深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很大的帮忙。而且在法院旁听了其他庭的一些案件审理过程,对整个法律分析与应用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这是校园课程里面所很难学到的,即使学到了,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也很宝贵。法院实习恰恰弥补了我这方面的缺陷。

平哥对我的实习工作表示十分满意,在给我的实习鉴定评语中写道:用心热情、谦虚好学、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在平凡枯燥的日常工作中,探究法院工作现状的原因,思索司法从学院走向社会的路径和方式。这是让我十分骄傲和自豪的,我觉得这次的法院实践是我重新成长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成为一名法官,个性是成为一名优秀的执行法官真不容易,精湛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都是每一位执行法官所必备的。经历过才会懂得,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要继续努力!临离开法院前,平哥和执行局的领导、法官、书记员们鼓励我继续好好学习,将来有机会还来xx中院工作,这对我是一个极大的肯定。我想我会听从他们的推荐用心努力学习的,无论将来会不会回xx工作,我都会用自己的所学为中国法治、公众利益做出自己的贡献。而在实习过程中结识到的中山大学、国家法官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不同高校的法科学子朋友,也是我受益终身的财富!

第6篇

一、实习目的

从三月份准备司考以来,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日益深入,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也就不能发现不足,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徐新意老师一直教导我们要理论实践相结合,对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通过实践的检验。此次在武进法院的实习让我们开阔眼界,学会处理好学校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理论为基础,通过实践加深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力求实践内容与理论知识相结合,以期达到提高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的目的。

二、实习内容

此次实习,主要在诉讼服务中心展开,小组五个人分工不同,作为组长,我的主要任务是听庭审以及协助其他组员的工作,也有幸接触更多,学到更多。首先,翻阅和整理案卷。案卷整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刚开始整理的时候比较生疏,时有差错,后来通过向书记员请教,我很好地掌握了整个卷宗整理和装订过程,能够独立完成案卷装订工作。整理案卷也为我提供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了解到一个案件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再到一审法院审理判决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每个案件审理终结后的退卷工作和向人民法院寄送关于死刑复核的案件材料,又让我对二审案件的整个审理过程有了清楚的认知。

其次,参加案件旁听。在实习期间,每天早上我都旁听两到三场庭审,从简易程序到普通程序简化审,从民事合同纠纷到刑事犯罪,我都认真旁听、记录。在旁听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审判人员公正、中立的审案态度,以及公诉人和辩护人激烈的辩论。庄严的法庭、严格的程序,无不折射出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从审判人员对被告的发问中,能体会到审判人员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思路的把握,更好地了解案件事实。而在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争论中,我又能了解到案件争议的焦点。

观摩法庭庭审还让我对刑事案件庭审的整个过程有了更加直观生动的了解,比起书本上枯燥的文字表述,庭审让诉讼程序更形象具体,记忆深刻。

最后,书写法律文书。这几天,我们还接待了武进区横林镇的几位当事人,帮助他们书写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恢复申请执行书等。法律文书不仅格式要规范,内容更要合法、合理、合情。虽然在校期间已经学习了法律文书的写作,对法律文书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实际写法律文书的的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法律要想运用的好、有说服力,光靠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一定要多进行实务锻炼。事后,当事人因为我们绵薄的帮助而连连感谢,更让我们坚定了走法律之路,用法来捍卫公民的权益。

第7篇

实习安排:

本人于XX月XX日至XX日在XX法院实习。在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

实习目的: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案件: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心得体会:

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这次的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有些案件的审理是在学校不怎么讲到的。实习中所得到的经验是我今后工作不可缺少的,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让我对“法律”这个词有了不同的体会。

第8篇

xx年x月中旬,我来到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实习,担任法官助理。初来法院,庭长向我们介绍了区情及法院工作概况,组织安排我们观摩庭审,详细指导了判决书的写作要点,主要涉及的案件类型及主要工作内容。在两周的观摩和学习后,根据庭里的安排,跟随带教老师开始实习工作。

民一庭受理的主要是自然人之间的传统民事纠纷;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具体包括医疗责任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等。实习中一直跟随带教老师开庭,切实观察到法官在处理各类纠纷中所发挥的作用。观摩庭审是经验的积累,对于判决书的写作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庭审过程中能够实际了解到当事人的处境和诉求,熟悉民事诉讼程序,了解法官、书记员、律师在庭审中的职责。听庭也有利于总结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称,有利于判决书这一部分内容的写作。

一份判决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标题、编号、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案件由来、审理经过、事实与理由、判决、所附法律条文等内容组成。在判决书中要列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中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在本院认为部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进行论证分析,为案件的判决提供法理上的依据。初涉判决书的写作,首先就要核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的基本情况都要根据案卷中的材料准确录入。这虽是一个简单的步骤但却涉及到主体是否正确,需要仔细审核认真完成。其次,要明确案件由来和经过,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是由法官独任审理还是组成合议庭审理,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席庭审。对于当事人的诉辩称,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用简明语言予以概括,使得判决书中出现的双方诉讼请求能够一目了然,便于找出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往往难以明确表述,很多当事人并没有请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有限,很难明确表述自己的诉求,这就需要在庭审笔录以及判决书中运用法律思维理清逻辑顺序,对当事人的诉请用法言法语表述清楚。这在初涉判决书写作之时也是一项挑战,需要各类型案件的积累才能熟练掌握。实习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写好诉辩称,理清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为制作一份完整的判决书打下基础。

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是核心内容,也是一份判决书的重中之重。每一案件就查明、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进行裁判都存在一个说理的过程,在判决书写作中主要反映在本院认为部分。当法律和具体案件事实已经详细罗列之后,就要通过本院认为进行论证,对所涉法律事实用文字进行组织,理清法律关系,对缘何适用某一具体法律规则进行论证。本院认为部分是否论述得当,是判断一份判决书质量高下最重要的标准。刚着手判决书的写作时要写好本院认为部分确实存在不小的难度,需要根据类似案件借鉴参考,也需要对于整个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法律关系有一个完整的认识。直至目前,在这一部分写作中也难免临摹和借鉴,通过法官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结合当前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论述,当然还需要带教老师的指导和更正。

将近五个月的实习,对民事审判实践有了基本的认识,对于主要涉及的医疗事故等案件也能够迅速明确争议焦点,理清案件事实。但几个月的实习仍然只是学习过程中的一小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需要大量参与审判工作。通过这次实习,能够明确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工作的不同,能够学会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工作中来,已经是不小的收获。五个月的时间不长,刚刚能够学会完整的写一份判决书,但时间不等人,必须为将来就业早做打算。在此,感谢李庭长为我们提供如此宝贵的实习机会,感谢带教老师施春梅法官的悉心指导,感谢民一庭全体成员的积极配合。此番实习所学,定将牢记在心,为日后工作所用。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

第9篇

首先,感谢所有为我一个月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南汇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谢谢你们!一个月的南汇法院实习,很愉快,受益匪浅!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将理论付诸实践,让他在自己该在的地方,他才能发光,更好的得到检验!抱着这样的认识,我来到了南汇区人民法院。

一、初到法院满腔*

20xx年7月15日,我们来到南汇区人民法院,法院政治部的领导接待了我们,对我们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并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实习生们认真听取了领导们的讲话,个个充满热情。

我被分配到了“速裁组”。“速裁组?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哎!”这是我当时的第一反应。不过没关系,我敢于挑战新鲜事物,就这样,我满怀*,正式开始了在南汇法院的实习生活······会议结束后,同学们都跟着各自庭的庭长去熟悉了工作环境。我被带到了速裁组办公室,与我的指导老师审判员张老师,书记员童老师见了面。

第一天的工作由此拉开了······午间休息时,还在想着“速裁组”这三字,突然脑子里闪过“民事速裁”,这不就是吗!民事速裁程序是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契约予以法律保护,并赋予该契约以国家强制力。民事速裁程序自始至终均反映着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法院在速裁程序中仅仅扮演一个引导者、询问者角色。在引导过程中,尽量通过协调,达成双方当事人在实体权利以及诉讼权利方面的各种合意,从而突破民事诉讼法普通程序、简易程序规定的答辩期间等诉讼期间的硬性规定,灵活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诉讼纠纷,缩短了诉讼周期,提高了诉讼效率,降低了诉讼成本,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

想通了,感觉人也舒畅了,接下去的日子,不再茫然!

二、结案日的来临······

实习的这一个月正好赶上南汇法院的结案日,加之下个月是南汇法院并入浦东法院,所以好多的交接工作,案件特别多。

排序、敲章、敲页码、打目录、电脑结案、打印卷宗封面、装定卷宗、涂浆糊、贴封条······到最后的归档,一份看似薄薄的简单的卷宗,却经过了那么多的程序,足见其严谨性,却也是一件机械化的工作,在机械中寻找快乐,在装定了几份卷宗后,根据其每个步骤的特点,想了个好听的名字给它们,如,我把敲章、敲页码称之为“内装修”,把涂浆糊、贴封条称之为“烤鸡翅”等等。

结案日的来临,就是我们每天都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案件,为忙碌的工作添加点乐趣,解除点无聊,这就是我面对忙碌的态度。忙碌中,我们寻找娱乐,实习的一个月,正值上海的酷暑,法院有时到下午2:30才上班,所以,约上三五好友及其他庭的同学,书记员姐姐请我们唱ktv。我们忙碌并快乐着······

三、离开时的不舍

即使很短暂,但是已经相处的有感情了!

一个月,很快!实习就这样结束了,离开的时候很不舍!这一个月,通过实习,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一个月的实习,其中,有困惑,有感动,有迷茫也有反思。对一些现实中的案件与所学东西有较大的出入时,会困惑;面对平易近人的法院的同事,面对每一个质朴渴望得到帮助的群众,会感动;遇到社会上的一些不好的风气,实实在在的去面对一些暴力案件,离婚案件时,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难受和迷茫;而对于在实习期间关于纯粹的法学理论及法律事务方面的问题,我又会积极的反思和总结。

作为一个将来的法律人,看着现实中的境况似乎也看到了自己将来的路,一方面,看着人们越来越强烈的法律意识甚至用法律来替代道德层面的问题,我很开心,而另一方面,我更痛苦。法律只是法律,在现实中很多问题还是要通过道德来约束,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少受伤害,也可避免资源浪费。

短短的一个月,所学到的并不是一篇小结所能概括的,有一些东西还需要更深入更长久的思考和回味·····

第10篇

大一年级的暑假,我来到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近一个月的实习生活。

我来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并不是像我认为的轻松,繁琐的东西都不是我曾经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级人民法院自07年提出一个比较新颖的圆桌审判的提议,将有关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观的少年庭中进行审判,这个创新得到了重视,在山东省乃至全国的法院学书本们也引发一些探讨。包括是否要对未成年人进行犯罪前科消灭制度的适用。一份由山东省高级法院制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的杂志《少年审判》也是针对青少年犯罪的专门杂志,对圆桌审判这种模式连续几期都进行了深入的报道与分析。

少年审判庭的独特之处就是一改一贯的庭审座次安排设计,而采用圆桌来代替,从物理距离上拉近法官与当事人的座次距离,从而尽量拉近当事人对法官的心理距离。因为我们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与法院打交道,这样他们可能会从心理上对法院有一种畏惧感,可能会使一些未成年人无法正确认知自己的行为,感觉进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视或是犯了不可饶恕之罪,从而不利于未成年人今后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弃,毁之一生。但采用圆桌的形式,当事人与法官有了近距离接触,且圆桌给人一种平等公平的感觉,易于青少年平息心态,真确解决自己的困惑,使正义得到更好的伸张。并且有利于法官摆正好自己的心态,认真调查案情。无论是对原告被告,法院当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据了解,少年审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经实行了将近两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错的,我有看一些针对少年审判庭制度的采访以及调查分析。其中绝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当事人认可圆桌审判的模式,认为有利于保护其隐私,有利于案件的公平审判。也有极少部分不同意非公开审判模式,因为害怕自己会受到不公正对待,希望有人民作证庭审现场。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足取的,因为我们的法院就是为人民服务的,坚持正义,公平审判时每一个法官的职责也是神圣的使命。对一个于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来说,更没有理由进行偏执的审判。但这种想法也应当为法官敲响警钟,因为凡事没有空穴来风,法官这个群体更应该以身作则,谨慎运用手中的权力,法官裁量权,因为这顶天平的两边,不仅牵连着两个家庭,更牵连着整个社会正义。如果法院这并天平都摇摇欲坠,那我们即使可以看到太阳,也未必会感受到阳光的滋润。

另外,还有一个很令人感兴趣的话题就是是否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前科消灭制度。这项制度其实在国际上并不新鲜了,许多国家都已经对此有所规定。

圆桌审判对我这个实习生来说其实还是不太了解的。但从微观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们的刑事庭不仅仅接受刑事案件的审判,还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这将进一个月时间中,我旁听了大约7个案件,全部都是有关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有4件是关于家庭财产纠纷,两件关于保险公司赔偿案件都是针对在外工作的农村户口人员是否应按照城市人口标准来计算赔偿问题。还有一个有关孩子抚养权的争夺问题。

我发现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审判与我们的模拟法庭相差很多。我们的模拟法庭虽然也是取材于真实的案例,但我们真正去做的时候,有时为了突出争议焦点,或是有利于增加现场戏剧性,往往进行一些篡改,舍弃细枝末节的一些东西,总体来说,表演的成分占绝大部分。我原以为对一个案件来说,最重要的是庭审的阶段,并且我一直以来认为中国的律师很多时候并没有什么用武之地,因为以前在电视上看过很多庭审现场的电视节目,感觉了是在法庭上可以发挥的余地并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议。

但发现庭审固然重要,却是功夫在诗外。

对于法官来说,合议庭在庭审之前对案件的深入探讨,也是很费脑筋的。法官之间对案件的认识或是由于其社会经验、知识储备等各方面原因导致一件不够一致,也是比较头疼的一件事吧。

也许一个案件事实是比较简单的,但是围绕其中主线索的,却也是有很多需要认真考虑的情节。比如说有一个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劝其归案自首。于是甲又对乙转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于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车来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审之前的合议庭讨论案件的时候,法官们一致认定甲行为具有自首的从轻处罚情节,但是在对乙行为的判定上却产生分歧,对于甲辩护律师的说辞来看,乙投案的行为不属于自首,而是属于甲同学的立功行为,是属于甲协助公安机关逮捕同案人员。对于我这样一个刚接触刑法不过半年时间的人来说,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为,又如何会有甲立功之说?这也许正是我们这些只是啃课本的同学与司法实务人员的差距吧。看似简单的条文,其背后蕴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个决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条文的适用也都是错综复杂的,不经要考虑犯罪事实、当事人的主观动机、双方当事人的关系,还要考虑许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许这些是中国特殊的司法环境决定的。每一个基层法官在判案的时候,还要考虑当事人的满意度,是否会提起上诉,是否会走上访之路;上级法院的判案风格,对事实认定的特点。因为中国司法体系似乎还是很有些层级制度的遗风,法官的个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与上诉率和重审率等密切挂钩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不会有种带着枷锁跳舞的感觉呢?

第11篇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指导老师:

实习地点:xx市xx区执行局

报告日期:XX年年7月22日

一、概述

在xx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xx市xx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这天起就要应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务必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盼,充满憧憬。

理解我的实习单位是xx区人民法院。这是一所机构完备的基层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等8个专业审判庭和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司法行政科、法警大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公室等8个综合部门;另设水果湖人民法庭、中华路人民法庭、杨园人民法庭、中南路人民法院、白沙洲人民法庭等5个法庭。据XX年统计数据显示,全院编制总数192人,实有法官及工作人员183人。法院设院长1人,副院长4人、执行局局长1人、副局长3人。具有审判职称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15人,书记员14人。在职干部中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学位的16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的138人,大专及以下学历29人。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xx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那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好处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xx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样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阿。

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

二、两位老师

在那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明白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那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齐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应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能够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能够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样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明白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之后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一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这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三、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询问笔录

以上文件我都逐渐掌握了大致状况,其中制作笔录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我是安徽人,对xx话很不敏感,而当事人几乎全是流利的xx话。我只好听懂一点就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之后才明白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潜力、手脑耳的协调潜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

第12篇

20xx年2月20日到4月15日,我在荥阳市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毕业实习。首先,在那里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带给帮忙和指导的荥阳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指导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忙和努力。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但是我却感悟很深,收获颇多。

一、实习概况

根据法院老师的推荐及我的意愿,本次实习,我被安排在民一庭。在实习中我的主要岗位是书记员和法官助理。具体工作资料是,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参加案件旁听和调解、整理装订案卷、书写法律文书等。在此次实习中,我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社会经验,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主角。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按照实习计划,我圆满地完成了实习任务。

二、实习主要资料

「一」旁听庭审

荥阳市人民法院作为基层法院,案件比较多,而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所以几乎每一天都有开庭。透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

旁听时,我认真听取了每一案件的来龙去脉,原、被告双方的事实,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分别做好了笔记,把当中的重点记录下来,之后透过翻阅课本和法律条文,增强理解。这一过程让我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利益,而且也借此机会了解到每宗案件纠纷的特点,使我认识到要明白每一案件的真相务必要透过的了解和分析,才能明白事情的事实。

「二」整理和翻阅卷宗

案卷整理在法院工作中也是必不可少的,每个审结的案件都要及时订卷归档,以备日后查阅。整理案卷也为我带给了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例如,在档案整理中,我发现个性多的离婚纠纷。让我能够从一个整体、全面的角度去看问题。而且,透过认真查阅和整理浓缩了多方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还了解到一个案件的具体工作程序,并从中体会到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在上述提及的每一个流程,平时工作中都不能大意和马虎,这体现了法律工作的严谨性。虽然整理和翻阅卷宗看起来是一件很普通的工作,但这也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对于了解,分析每个案件关键起重要的作用。

「三」学习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

法律文书的制作和书写在很多法院工作中都有所涉及,但是说是最基本的。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起诉书,庭审事迹弦橥ケ事嫉取K淙凰嵌加幸桓龉潭ɑ哪J娇蚣埽瞧渲械淖柿先词切枰菝扛霭讣那榻诶垂菇ǖ模荒芤桓哦郏庑枰笫肿邢负腿险娴刈プ∶恳桓鼍咛逑附谖侍猓蛎鞫笠悸芬逦逻辑思维要严密,突出重点。所以法律文书的制作者需要有高素质,高深专业知识,而做这一工作,有利于训练大脑思维,提高文字的表达潜力。

「四」送达法律文书

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此刻才明白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理解,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阿,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证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此刻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五」帮忙接待当事人,调解矛盾

基层法院应对的直接就是群众,所以接待当事人也是平时工作的一大部分。我经常会去信访大厅帮忙,遇见各种各样的群众,有的喊冤诉苦的,有的叫骂不公的,无论是遇到多么刁钻野蛮的当事人,我们都要想尽办法去平息,去帮忙解决。当然,这个活生生的实战演练场地为我带给了很多灵活的案例材料,让我不仅仅锻炼了专业潜力,还提高了我的调解艺术。

三、实习体会

「一」总结收获

首先,巩固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任何理论知识,终究都要透过实践的检验。法学是一门学术型、理论性学科,更是一个应用型、实践性的工具,我们系统学习法律知识已有近四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法律基础知识进一步扎实、理论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但是对于实务接触甚少,所学理论知识无法在实践中得到验证,不仅仅不能发现不足,而且反过来影响了理论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透过参加这次毕业实习,以理论为基础,实践资料与理论知识相结合,在实践中加深了对理论的理解,在实务工作中学会了理论的运用,而且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实务水平。

其次,对法院工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

第一,法院工作的重要性。法院工作直接关系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所以每个案件都需要以公正客观的心态对待,确保受害人利益得到切实保障,被告人得到应有惩罚,正义得到伸张。

第二,法院工作的复杂性和严谨性。实践中的案例,案件事实具有诸多模糊之处,而且还有许多其他因素需要思考,每个案件都需要法官耗费超多的心血反复推敲、斟酌,有的甚至透过数次合议仍不能达成统一意见。在这种状况下则需提交审判委员会定夺。第三,法官工作的艰辛。真实的法官不仅仅要应对案件双方的双重压力,还要抵御来自不同方面的拉拢诱惑。实习期间,经常遇到群众上访、静坐,甚至冲击法院,法官的工作环境需要更加切实的保障。

再次,提高了适应潜力,交际潜力。

以前在象牙塔的保护下安然自得,但是到法院之后,天天要应对不同的环境和场合,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不得不努力使自己做好,表现好,才能在那里如鱼得水。透过这次实习,提高了我对环境的应变、适应潜力;另外,做事先做人,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作为一个实习生,我们不仅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用心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

「二」分析不足

首先,自身存在的一些不足。

1.理论知识匮乏、实践潜力低下。在旁听过程中,我发现很多简单的案件,自己都不会分析、解决;或者以前学过的东西却拿不出来,不会用。而审判员和律师对整个案件的驾驭潜力以及他们清晰的思路,严谨作风,严密的逻辑语言令我羡慕和惊叹。想起自己学习了一年的法律,真切的想到了自己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在往后的学习中,在加强理论修养,学习好法律知识的同时,更需要积累实际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2.应变潜力差。在实习期间,我发现,如果遇到紧急状况或者在比较严肃的环境下,我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所引起的。这方面是需要多加注意和锻炼的。

3.做事效率比较低。我做事比较慢,以前我总找借口说是因为自己做的比较细致,追求完美,但是我发现其实效率和质量不总是成反比的,我要努力使自己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最漂亮的工作。

其次,法院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1.庭审走过场。

2.久调不决问题严重。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职责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3.现有的法官素质仍有欠缺。

4.执行问题仍然很难。在实习期间目睹了许多案子有了判决却仍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究其原因,并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问题,有法官的职业素质当然也有当事人自己法律素养的欠缺。

四、展望未来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首先,时刻加强自身学习。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周围的同事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另外,还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你会发现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务必有足够强的学习潜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加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职责,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最后,加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明白法规的具体好处。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期望。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简单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我看到了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忙的人。经历就是一种秀丽,经历就是一种积累,这短短的两个多月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第13篇

时光荏苒,转眼间大学生活已经度过了两个春秋,大三如期而至,随之而来的还有我们的实习。这次实习我们班共分成五个小组,分别被派往五个实习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们组被派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虽然我们的专业并不是法学,但思考到有必须的专业相关性,比如关于劳动纠纷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还是有必须的好处的。期望透过这次实习学习更多的专业相关知识、处理社会关系的技巧,增强社会适应潜力,而这些往往是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

虽然这次的实习时间只有一个月,除去双休日甚至只有二十天,但是这短短的二十天却让我感触颇深。

我被分在了行政庭,我们办公室里有一名法官和一名书记员,这一个月来就由她们来指导我的实习工作。刚来到办公室的第一天我就向老师请教了关于法院的基本状况,了解到由于金水区算是郑州市管辖范围比较大的一个区,因此金水区法院平时的工作较其他法院会比较忙,其中尤其以民一庭为最忙,每年接的案子都要有几千数之多,民一庭主要负责像离婚之类的民事纠纷,民二庭则是负责处理经济纠纷,而我们行政庭则是负责处理行政纠纷,也就是我们说的“民告官”,此外还有处理申请行政强制执行问题的职能,这样的性质也决定了行政庭的工作比较清闲;除此之外审判庭还有刑事庭和少年庭,还有负责执行的执行局及法警队,其他职能部门还有负责立案申请及审查的立案庭、审理监察的审监庭、负责处理信访案件的信访科以及从事技术鉴定的技术科等,此外金水区法院下属的还有柳林法庭和祭城法庭。这就是金水区法院大致的组织职能,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才能使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而这些对于法院的基本状况在没有来到那里实习之前是完全不了解的,这次实习的确使我受益匪浅。

在行政庭里,务必协助书记员和法官的工作,即使在那里的工作并不是那么忙,但还是感到充实而有益。以下是我做的主要工作:

「一」整理卷宗

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议庭对案件的讨论意见理由等等,是给法院内部看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绝对看不到的;正卷里包括起诉书、票据、原被告身份材料、委托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材料、答辩状、法院传票及公告、庭审笔录、判决书、送达回证以及上诉状、上诉移送函、上级法院的判决书及回复等等,正卷是给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带离法院,阅卷完毕后应及时送还案件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卷宗的整理包括按顺序排列内部文书、填写封面、装订成册、张贴封条、书记员盖章等工作。

这项工作看起来是一个简单体力劳动,但是,在整理卷宗时,务必按照必须的顺序要求,熟悉并掌握卷宗的整理方法,才能将这些案件材料整理成工整有序的卷宗。在学习整理的过程中,书记员文老师手把手教导,我秉着不懂就问的精神,向她请教了许多整理过程遇到的问题,例如:缺少票据是怎样回事?送达回证缺失怎样办?剩余的证据怎样整理?经过文老师的指导和自我的学习操作,我摸清了整理卷宗的一系列要求,并能够独立的整理卷宗,但不足的是,我整理卷宗的速度太慢而且在粘封皮时总是粘的皱巴巴的,但是所谓熟能生巧,在整理了好几份卷宗之后,这也不成问题了。

「二」打印文书、送达文书

打印文书同样要细心,因为司法文书是正式的文件不能有错别字和不当语句。我首先将文书在电脑上打出来,然后检查打出来的文档,修改错字和不当措辞,然后透过法院内部的即时通讯软件将文档传输给打印室的工作人员打印出来,然后去取回打印出来的文件,发给法官。送达文书和票据一般都是当事人接到了通知,到法院来领,这就提高了工作效率,票据主要退诉讼费,送达文书还需要按照规定填写送达回证。除此之外,每份打印的判决书等都要盖有“与原件核对无异”字样的章,并且要到办公室盖法院的公章,使我更加清晰了法院工作的严谨和程序性。

「三」旁听庭审

透过旁听案件,我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行政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因为行政庭审理案件的性质,多数为某人状告某局「厅」或者某单位的行政不作为案件,这就就应是为老百姓带给了一个申诉的平台,在审理过程中就要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为老百姓着想。这就要求法官不仅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就应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四」拟写并校对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

整理校对庭审笔录和合议庭笔录的工作也是相比较较简单的,主要发现有无缺页、错别字、不当措辞等。除此之外,有时需要自己拟写这些笔录,由于笔录一般上都是当事人自己说的原话,是作为证据的,不能对其进行概括总结,因此,这项工作其实也就是在开庭时将当事人的话记录下来,而一般上法院对于这些也是有固定格式的,所以在开庭之前就能够把基本信息先在电脑上写好,这是比较简单的,因此这项工作我也能很容易完成。在运用电脑编排这些文字中让我认识到掌握相关信息知识和技能的必要。这些基本素质在我们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就就应注意培养。

「五」拟写判决书

如果前面的工作只能是一些体力上的劳动的话,那么拟写判决书就应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项工作了。判决书前面的资料比较容易,原被告、委托人、第三人的个人状况还比较好写,因为这些资料是现成的,直接写上去即可。案件案由和法院审理状况这一段有着固定的格式,按照案件审理的实际状况来写即可。

判决书后面的资料比较多,写起来也比较困难。原被告与第三人对案情的陈述以及相关理由等资料务必从起诉书和答辩状中整理出来,要持续与当事人陈述的资料一致,对其中不当的措辞语句进行修改,并适当精简不必要的资料,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过程。留下的资料是“经审理查明?”和“法院认为?”,这是最重要的资料,因为这是法院调查和审理的最终结果,事关双方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不能有一丁点儿马虎。由于这个资料是专业方面的知识,作为一个非专业人士还是不是很懂,所以通常是姚老师拟好的稿,只要按照她的拟稿打上去就好了。之后姚老师认真修改了我写的判决书,并对我进行了指导,指出了我拟写时的不足之处,使我受益良多。

在实习过程中,除了做上述的基本工作之外,我也认真翻看过整理成册的卷宗,结合自己专业,发现其中确实是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和研究的。

一、关于劳动纠纷和劳动安全的问题

在实习过程中,我经常会接触到劳动纠纷案件,比如有关于社保局申请强制执行某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件,要求被执行人支付劳动者入职以来双倍工资、罚款和每日工资3%的滞纳金,还有劳动者状告某单位未履行缴纳五险一金义务的案件、状告社保局行政不作为的案件,以及各种关于工伤的案件等等,对此我也有一些想法。

劳动者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国内频频出现拖欠工资、强迫劳动、不带给应有的劳动条件等各类劳动纠纷,而劳动者几乎百分之百处于劣势。因此务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职工务必签订劳动合同,这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劳动者就应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劳动合同进行资料审查,即审查劳动合同中有无合同期限、工作资料、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职责等资料。存留合同防范风险。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单位一份,劳动者一份,单位盖章后交给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务必保存好,虽然相关法律规章中明确规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依法裁决,但从证据效力上,劳动合同的证明力更强。

其中劳动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永恒主题。劳动安全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必然会遇到,也务必妥善解决的问题。尽管我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劳动安全问题,并为此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措施,也确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从总体上讲,劳动安全形势十分严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和影响着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严重影响着经济建设与社会稳定。我觉得劳动安全形势严峻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安全问题在立法上存在着空白和矛盾,在执法上存在着严重不足,尤其是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不重视劳动安全,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而劳动者又缺乏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进而提出了应对措施,即要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劳动安全方面的法律体系,并要强化这些法律规范的实施,使劳动安全问题真正得到落实,从而到达劳动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关于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的想法要从一次外出送达说起,实习的某天,有个当事人过来让我们帮他送达判决书,他是残联的,他想解决的问题是依照法律规定残疾人就应被企业按照必须的比例接收,这是对残疾人的一种就业保障,如不接收就要向当地残联缴费,而他状告的是一家小型的中介公司,而这种中介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多少员工,这要怎样来计算成为了一个问题。由此也引发了我对另外一个问题的思考,就是派遣公司的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障问题该由谁来承担?他们的权益要如何来维护?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的一种用工模式。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相互分离。劳务派遣公司从事的是单纯经营劳动力资源的劳务活动,它透过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方式赚取利润。它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与其它概念相区别:一是劳动者是派遣公司的职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与劳务中介、劳务代理不同;二是派遣公司只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不承包项目,这与劳务承包不同。

目前我国的劳务派遣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没有充分进入政府政策的视野。在缺乏规范的状况下,劳务派遣运作中暴露出许多方面的问题。其中,社保问题是不容忽视的焦点。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强调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现实中大部分被派遣劳动者还是不能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社保待遇。

「一」派遣公司中的社保问题

透过资料收集与总结,发现较多劳务派遣公司中主要存在的社保问题有以下几个:

1、劳务派遣公司社保业务外包影响到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缴纳,侵害到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入保和变更办理不及时。大部分派遣公司承诺在被派遣劳动者工作三个月后为其补缴社保,但是否及时有效地补缴就不得而知。

3、退保和注销办理不及时。如果不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新的用人单位将无法办理参保增员手续。如果由此影响劳动者在新单位参保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原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职责。

4、劳动监察力度不够从而构成应付劳动监察,实际工作却不断拖延的现象,使得更多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劳动者个人信息易于泄露,侵害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实务操作中的违规做法。在社保实务操作中最为普遍的违规做法就是要求劳动者承诺“自愿”不参加社会保险。

「二」以上社保问题的原因分析

1、经营地位不明确,经营的业务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

2、经营资质没有审批,劳务派遣单位的登记注册,收入核算以及税法方面无详细规定。

3、混业经营问题,造成大规模裁员,甚至使一些企业减少或不用固定职工。

4、劳务派遣三方的权益缺乏保障。具体问题就有劳动合同问题、参加社会保险问题、跨地区就业的政策衔接问题、劳动者的其他权益问题和其它容易发生争议的问题等。

「三」劳务派遣公司社保问题的解决对策

针对于解决劳务派遣公司的社保问题,应当透过制定部门规章,让劳务派遣业享受有关就业促进的优惠政策,成为促进就业安置的重要渠道。

1、劳务派遣许可审批制度。鉴于劳务派遣业涉及到从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开办劳务派遣务必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并实行年审制度。各地应根据当地状况,在坚持适度竞争的原则下,透过实行行政许可和控制进入门槛,合理控制劳务派遣机构的数量。

2、不同经营对象、经营领域的劳务派遣公司设置不同的注册资金等要求。除非特批,否则,务必坚持分业经营,劳务派遣机构不得同时经营劳务承包、劳务中介和劳务代理。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的资质审核,人员专业素质的审核等。

3、制定相关政策规定。如制定劳务派遣业的税收制度。规定以劳务费扣除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以外的收入为税基,实行较低税率。尽快制定劳务派遣企业工商登记的类别,使其法律单位明确。涉及到劳务派遣公司的税收问题,应改善目前社会保险的缴费制度和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向派遣公司出具正式的缴费凭证。

4、加强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务派遣的劳动保障监察对象包括派遣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单位「包括家庭」。针对家政服务点多面广现有的劳动保护监察力量手段不够的状况,可思考透过对派遣公司的专管员、督导员进行劳动法律政策培训,使其持证上岗的方式,让其担当一部分监督职能,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务必建立一套完备的劳务派遣市场准入制度。劳动保障部门、工商和税务部门设置一套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核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市场准入门槛,淘汰不合要求的劳务派遣单位,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采取灵活的社会保险政策。如在劳动力市场管制放开的状况下,对不同就业形式的差别政策对劳务派遣有重要影响。劳动立法、劳动制度和政策对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高,对非正规就业保护的程度越低,对劳务派遣的需求就会越高。劳务派遣企业务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正式职工正常缴费,临时劳务派遣人员参照其他规定缴费。针对流动就业者的状况,就应用心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帐户。

三、关于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产生的劳动纠纷问题

这个问题的提出是基于我看到的一个案件,是一个工伤保险的案件,一个59岁的老清洁工在工作中受伤,根据法律要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也不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法律保护,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那么这个职责该由谁来承担?离退休人员再就业产生的一系列劳动纠纷该如何解决也成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目前,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引发诉讼较多,案件处理时对法律适用的问题存在必须争议,退休人员再就业后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即如离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了,则有关劳动合同应当终止。目前常见的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处于“退”而不“休”的状态,在发挥他们的技术专长和才能,由此,他们也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或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他们的合同效力应当如何确定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在必须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难题,实施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无论有关劳动者是否开始享受养老保险,他的合同都应在他到达退休年龄的当日终止,这是法定终止条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样,此类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就更加明确了。因此,对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后劳动仲裁部门不能受理,离退休人员应直接透过诉讼解决。综上,《劳动合同法》针对的劳动者,已经不包括退休后工作的人员,这些当事人和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

因此推荐离退休人员,在参加工作前不妨与单位签订雇佣或者劳务合同,明确并细化工资、福利、奖金等具体资料,并把加班费、休息日等资料约定清楚。这样发生纠纷后,退休人员就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来维权了。

而退休人员再就业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是否认定为工伤,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职责。

因此这方面有这样三个条例我们需要了解:一、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与现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二、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透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因工受伤的能够认定为工伤。

实习结语

实习,就是实实在在地学习,实习中我深深地体会到这一点。我学会了如何整理卷宗并装订归档,学会了如何拟写判决书,了解了法院内部的职能分工,熟悉了行政审判流程,体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次实习,可谓收获颇丰。实习在给了我启发的同时,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理论与实践脱节,无法将理论熟练地运用,专业知识不扎实,对于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待于加强。

实习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认识到我还有很多知识要去学习,要去实践,要去将自身的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而更多的是期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的工作之路做准备。

第14篇

今年暑期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我们分别被统一安排至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实习。本人很荣幸地被分配到市区人民法院实习一个月。

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区沙湖地段,是一个成立时间较早的法院。从外观上看,建筑风格较为陈旧,规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么宏伟气派。走进里间才发现,里面的办公设施较为简单。几面玻璃就就将一层楼分割成一间间办公室。虽然简单,卫生打扫得却很干净,给人一种宁静肃穆得感觉。办公室里面也布置得体,桌椅书柜、书籍资料摆放整齐,凌而不乱。逛完一圈后才发现,整个法院由两栋大楼组成,前面是立案大厅和办公用大楼。后面是审判庭,旁边是执行局和后勤部门,中间都有走廊过道连通,整个法院看上去就像一个四合院。而正是这么一个小小得去处却处理了周围方圆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万的案子。我不禁感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环境再好终究是为了工作服务的,既然工作已经得到了基本的保证再追求环境和条件的优越又有什么意义呢?我顿时释然,对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带着这种敬畏感,范文我“闯”进了法院的大门,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长,她将我领进最里间的办公室。办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书记员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个多月的师姐。就这样我开始了在这个新鲜而又刺激的环境中的法律工作。虽然轮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复,但我依然保持着浓厚的兴趣处理每项事情。

开始工作的头两天法官就叮嘱我要认真跟随书记员学习,服从她的安排,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法官都处于忙碌状态,基本无暇顾及我们,只会再闲谈交流中不时教导我们几句。

实习中有很多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并让我从中汲取了不少经验知识。第一件事就是装订卷宗,虽然听起来很简单,但其中却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识。记得第一天,书记员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并给我讲述了里面各种文件的排列顺序。由于挑选的案宗不够经典,她只能大致讲解一下,并让我多看卷宗自己总结。我便翻阅了一件件已经整理完毕的卷宗。虽然每见案子具体上大相径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诉讼文书大致上却是一致的。经过反复积累和巩固我终于能熟练的独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装订。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论文网。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后,我也便了解了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因为每个案宗的排列顺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来办理的。有了这些基本知识后,我边接触了一些诉讼文书的写作一第四件使就是审理过程中存在的重实体而轻程序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实体存在错误的情况才启动再审程序,而很少又为了程序而进入再审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议的省略。我也经常耳闻目睹法官们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序。而这种一味的追求办事效率是建立在牺牲程序公正利益之上的。当前我国仍然存在重实体而轻程序的普遍现象,从此事件中便可见一斑。在我看来,所有再现的知识法律意义上的事实,而非原始状态的事实情况,审判上所能达到的只是法律事实,而不可能是原始状态客观事实。若干追求个案的绝对公正而牺牲整个民诉体系的程序利益将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这种推测出来的法律事实也不一定与当时的客观情况相符合。而只有通过公正的审判程序充分保护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证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的确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给诉讼参与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为社会公众所认同和接受,形成社会公众对国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们能尽快能走出这种误区。

第五件事则是“终审判决不终极”的现象。申诉案件越来越多,入党申请书上诉率高居不下,这使得法官们经常做重复工作,工作压力也无形增大很多。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当事人不服判决,对法院的宣判缺乏信任感。这种不信任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案子在我们看来是非分明、轻而易举而且法官也遵照了正当程序,适用法律也毫无错误,当事人却还屡次来法院申诉,而且直接顶到了院长、庭长上面去了。再者还有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的,有向政府告状的,有要求人大进行监督的。也许那些人确实很冤枉,或者他们的确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当然我们并不排除这里面存在着一些司法腐败问题。但作为一个法院经过严格程序作出来的终审判决就应当具备其应当享有的权威性,否则法律是、就失去了它赖以存在的价值和作用。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经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想法律的作用得到发挥、价值得到体现、精神得到推崇,每个社会成员应具备的“法律信仰”是必不可少的,与此相反,一个国家的司法体系必然架空。

第六件事便是执行难的问题。基层法院作为执行的主阵地,担负着全国80%的案件执行。但基层传统的文化背景、特殊的地缘关系使得基层法院的执行现状并不乐观,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不尽人意。我虽然不在执行局,但我的一些同学曾在那里实习,我们私下里经常交流,也不止一次的听法官们提起过,所以还是又一定体会的。一个判决下来了,这个案子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只有等到判决的内容执行完毕才称的上是完美意义上的结束。而我了解到的情况经常是判决内容得不到兑现。一些当事人为了逃避责任往往采取欺诈隐瞒的作法。有的推脱欠债、有的转移财产,还有甚者连假离婚都敢用。这便不得不让人担忧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度的问题。执行难是全国性的问题。其中的原因很多,有执行的环境问题,经常秩序不正常等因素。也不排除执行法官的素质问题。我想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以从以下考虑。首先,改革司法体制和完善法律制度,恢复制度系统的平衡。具体来讲就是解决司法独立性问题,减少部门和地方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增强法院的抗干扰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统一信息管理制度加重对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那些胆敢藐视司法权威的行为人,应当作为刑事犯罪来惩处,另外还需构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当事人无法逃避法律责任,也逃避不了法律责任。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执行难的问题,虽然有体制和制度原因,但也有人为因素,特别是法官办案的公正性因素。己不正岂能正人,这是最基本的规则和道理。

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模板

最后谈谈我自身的问题吧。通过连日来的学习让我有了一个深切的体会:理论知识掌握不够,工作总结很多理论上的问题都不是我目前就能够理解的;实践技能也不牢,很多基本社会方面的能力仍欠缺锤炼。而且也不能很好的把二者融合起来。具体来讲就是课堂上的教学侧重理论知识的掌握,而对实践方面却很少涉及。这致使我们在实践过程中经常捉襟见肘。很多情况下,一些司法操作过程中的小事对我们来说都很陌生,也经常使我们感到束手无策。还是拿整理卷宗来说吧,它看似微不足道,但其中所隐含的规律却不是一眼就能看懂的,其中的每一页诉讼文书都是有其合理的摆放次序的。因此在这里说句题外话,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实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写作网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我本人就从中获益匪浅,所以我是非常支持这次实习的。

第15篇

20xx年7月,我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在各级组织和领导的热心关怀下,我坚持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培养责任心,磨砺方法论,以不辜负组织和领导的殷切期望。

一、继续学习,不断提升理论素养。

在信息时代,学习是不断地汲取新信息,获得事业进步的动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更应该把学习作为保持自身先进性的重要途径。走上工作岗位后,我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学习型”宝山的号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社会知识,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用精良的业务知识提升能力,以广博的社会知识拓展视野。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的根本指导思想,也是指导我们工作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理论资源。其博大精深的内涵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认识其精髓,也只有不断学习,才能灵活掌握和运用,成为推动我们事业前进的有利武器。科学发展观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上述指导思想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具体化,是对上述指导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只有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保持持续不断的热情,深刻地学习和领会其精神内涵,才能保障我们的工作不偏离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执政为民”的性质。

法院工作是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司法的实质是将法律理论运用于具体的社会实践,因而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是成为一名合格的司法工作人员的重要前提。只有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法学理论的学习,才能为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社会是一个大学堂。作为一名公务员,要经常性地和社会打交道。与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人工作的成功和失败。因而,丰富的社会知识是工作顺利开展的润滑剂。只有以海纳百川的开阔胸怀,接纳吸收各种各样的社会知识,才能丰富自己作为一个社会人的内涵,拓展自己的视野,促进自己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参加工作后,我继续保持自己在学生时代养成的读书看报的习惯,在工作之余,每天坚持一定时间的自学,以了解和吸收最新的信息。积极参加高院和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军训和培训以及宝山青年论坛,在各项培训中积极完成项目任务,参与各种小组活动,了解区情,熟悉业务,树立事业心。对工作和生活进行经常性的反思和总结,在生活中学习生活,在工作中学习工作,在理论学习中关注理论的实践特性,在实践中对实践进行理论反思,以提高实践活动的品格。

二、努力实践,自觉进行角色转化。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实现理论自身的价值,也只有将理论付诸于实践才能使理论得以检验。同样,一个人的价值也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实现的,也只有通过实践才能锻炼人的品质,彰现人的意志。

从学校走向社会,首要面临的问题便是角色转换的问题。从一个学生转化为一个单位人,在思想的层面上,必须认识到二者的社会角色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学生时代只是单纯的学习知识,而社会实践则意味着继续学习,并将知识应用于实践,学生时代可以自己选择交往的对象,而社会人则更多地被他人所选择。诸此种种的差异。不胜枚举。但仅仅在思想的层面上认识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而是必须在实际的工作和生活中潜心体会,并自觉的进行这种角色的转换。

虽然自己是法律科班出身,并且取得了国家司法职业资格,但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发现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与实践还是存在很大差距,我在工作中,虚心向单位同事学习,以不断加深对工作性质和方法的认识。虽然,我获得了国家计算机二级资格,但是平时不太注重基本技能的训练,打字速度较慢,我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到网吧练习打字,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工作的需要。20xx年半年的时间我经手处理案件120件,已经较为熟悉法院刑事审判书记员工作的环节和流程。

第16篇

法院实习小结寒假伊始,我便开始了法院实习生活,放弃了休息时间、娱乐时间、聚会时间,没有报酬,看似很痛苦的样子,其实不然,学到许多东西,可以说是满载而归,收获多多。

被分配在法院执行庭实习,每天帮助书记员和各法官完成一些简单的工作,了解了实务中执行的程序,也许对我们这些没有理论基础的学生们未必有太大的好处,不过也开阔了眼界,在学习的时候可以有个对比,知道实务与理论的差距,立法与现实的脱节,更是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

在执行的过程中,实际操作和理论有些不一样,没有过多留意执行过程,因为担心造成一种先入为主的印象后对理论知识的接受会有影响。不过需要学习的是法官在处理案件时的魄力、智慧等素质。执行庭每天都会有难缠的当事人,有些施软磨硬泡计策,有些施凶残强硬策略。当法官们遇上这些令人头疼的当事人时,敏锐的判断力和相当的魄力非常关键,这些素质都是需要长期经验积累才能具备的。

实习还需要谦虚、严谨的态度,谦虚对人,严谨对工作。法院里的各位老师在平时对人都是很客气的,那么作为一个实习生对人就要更加客气了,这也是礼貌问题,再琐碎的工作,只要是吩咐了就必须认真完成,这不仅仅是出于待人谦虚的原因,更是出于一种对待工作严谨的态度。实习生由于时间短暂,能做的工作不多,而且都是些零零碎碎的,比如打印、复印、打文件、……我干的最多的事情就是开执行通知书,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名字、执行事由、执行时间等填在正确的位置,很简单的工作,正是因为简单,会比较枯燥,一天写下来绝对冒火,但是仍然不能马虎,发给当事人的文书一旦出错,对法院来说,给当事人抓住小辫子,对当事人来说,百忙之中抽空来一次法院也不容易,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麻烦,所以说再枯燥再简单的工作也不能掉以轻心。

此次法院实习之行学到了不少课堂内学不到的知识,看了许多判决书、调解书之类的文书。总的来说,法院实习很开心。

第17篇

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 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 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 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 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 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__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 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__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 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 ,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 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第18篇

一、本次实习主要有三个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主要过程

「一」实习前

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更多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积极,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集体中的待人处世。

「二」实习中

我在实习期间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通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后来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机会,当我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行政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执行通知书、传票、提押票、公告。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内容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不过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

最后,在法院实习,的方便就是可以经常去旁听庭审。开始的时候,总是不敢去跟法官提出来,后来,庭长跟我说,来实习的不就是去旁听吗?勇敢的跟法官商量就是了,他们会同意的!结果,真的是这样,法官们都对我很好,我也就有了更多的机会去旁听庭审。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可以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这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对整个案件的驾驭能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半的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三」实习后

具体说来,我在实习中主要有以下收获:

第一,基层法院法官的优秀素质加深了我对法官职业的认识。 我实习的民庭的法官都具有长期司法审判工作经验,在审判案件时对庭上情况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掌控能力。法官之所以威严,除了法官职业本身的威严外,还需要法官自身的人格魅力。廉洁公正,自省自重,是对法官的基本要求,欲望永无止境,欲望也是不能自拔的深渊。法官的个人魅力还体现在法官较高的文化修养和法律专业素养,时刻清晰的理性。

第二,我较为熟练的掌握了司法文书的写作要领。

实习期间,我整理了大量的案件材料,这些经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我在学校所学知识的不足。

三、实习所想、所感

实习真的是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才知其中滋味。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不管现实情况怎样变化,抓住了最基本的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如今有不少学生实习时都觉得课堂上学的知识用不上,出现挫折感,但我觉得,要是没有书本知识作铺垫,又哪能应付这瞬息万变的社会呢?

在法院我接触的最多的就是城管拆迁工作所引起的纠纷

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工作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自己人生的一段非常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使我提前了解了社会,为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准备,为就业打好了一定的基础,对我的将来有着重要的作用。

短暂的实习期一瞬即逝,看似漫长的两个月的工作也在白驹过隙间走到了终点,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经历的诸多案件,看着自己在那些天来所整理的卷宗,所做出的每一份文件,这段过程不可谓不充实,期间经过的每一天,结交的每一位同事朋友,都是我难以忘怀,衷心的祝福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更佳的表现,我也会怀抱着这段充实美好的经历在今后的学习工作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走向自己的未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

第19篇

成为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是全国法学院许多学生的向往。但是,对于担任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必须经过哪些步骤,了解的人恐怕很少。本文大致勾勒一下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初任法官路线图,以供有志者对自己的法律人生作一个规划。

一、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取得学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法官学历条件是本科以上,且不限于法律专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全国有吸引力的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拟作为法官候选人的新录用公务员,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了更高的学历要求,即要求具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因此,对于大学本科生来说,要想成为一名上海法官,首先应当通过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考试,并完成学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位。

二、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对于新录用公务员,还提出了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因此,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三年期间,应当争取以360分以上的成绩通过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和报考上海基层人民法院的条件。

三、通过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并体检、考核合格

上海市公务员考试采用“2+_”的考试模式:“2”即2门公共科目综合考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_”为1门岗位专业考试,报考法院的必须参加政法类专业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单位的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可进入招录单位的面试。经面试合格的人员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就可以被录用。在各门考试中,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政法类公务员考试难度,有决定意义。因为录用名额有限,而考生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四、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

新录用人员除已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已在街道、乡镇和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上工作的,应当在规定的试用期到基层单位或岗位实习锻炼一年。2005年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均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由于基层人民法院也可以理解为基层、执法一线岗位,且工作非常繁忙,到街道、乡镇等锻炼一年的收获并不比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锻炼价值更大,因此,基层人民法院新录用人员有可能压缩到其他单位锻炼的时间,或者直接到基层人民法院工作。

五、在试用期内通过培训测试

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参加上海市人事局组织的国家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为期约两周;再参加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初任书记员培训,为期约三周。初任培训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在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进行,培训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上岗前及试用期考核、定级的依据之一。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或初任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在试用期内,新录用人员还必须通过专门语言类的专门考试:职业英语必须四级以上「或博思英语三级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二级乙等以上。

六、试用期满被任命为书记员,定级副科或正科

试用期一年表现合格的,被任命为书记员。今后可能被任命为法官助理,但工作职责与书记员并无实质差异,只是可能会将庭审记录等工作分离由专门的速录员担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副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定级正科。在职取得硕士或者博士学历或学位的,并不当然定级副科或正科。

七、定级后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以上的,具备担任法官的条件。由于有的法院不将试用期计入从事法律工作年限中,硕士研究生定级后再从事一年以上的书记员工作,才有晋升助理审判员的机会。由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初任法官实行总额控制,而各基层人民法院仍有一部分通过司法考试的本科学历的资深录用制书记员,因此硕士研究生晋升助理审判员的年限大致在定级后一年到三年。但是,由于上海法院从2005年起开始招收聘任制书记员,实行书记员队伍专门化,因此,尽管法官员额有限,可是在法院内录用制书记员有限,今后硕士研究生在定级一年后晋升助理审判员仍然是有保障的。

八、被推选作为初任法官候选人

各个法院每年可以晋升一批初任法官。首先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根据行政编制和法官员额等情况,决定各个法院可以晋升初任法官的名额。然后由各个法院党组讨论决定拟任初任法官的人选,并上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核。审核通过的人选,可以参加预备法官培训。

九、参加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

从2006年起,书记员担任初任法官,必须经过为期一年的预备法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集中培训阶段,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法官职业素养与审判技能培训,时间为1个半月,课程设置为法官职业素养、审判基本技能和相关知识三个部分。教学方法为授课、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观摩和模拟庭审、裁判文书制作。对模拟庭审的案例或教学案例,每个学员都要独立制作裁判文书,交指导教师阅卷后讲评。第二阶级是分散实习阶段,时间为9个半月,提任后拟从事的审判专业4个半月,由学员任选或指定其中一项其他审判专业3个月,立案、信访2个月。家居远郊的学员回原单位实习,家住市区的学员统一安排到实习点实习,实习点设立在受聘担任带教法官所在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每个带教法官指导学员一般不超过2名。实习按实习大纲要求进行。每一专业实习结束后,带教法官要对实习学员的能力和表现进行鉴定,评定实习成绩。第三阶段是总结考试阶段。学员集中在法官培训基地进行总结、提高和考试,时间为1个月。总结要形成书面材料,进行交流。学员还要结合实习撰写一篇案例,3-5千字,以法律适用为主。提高是对司法理念和所学知识进行梳理、归纳,对审判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学理论的前沿问题进行研讨,力求使感性认识逐步向理性认识升华。考试由上海高院政治部和国家法官学院上海分院共同组织,主要以裁判文书制作中的论证说理部分进行考试,检验学员运用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察学员对法官素养和审判技能的掌握程度。通过考试后,学员取得预备法官培训合格证书。

十、被正式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预备法官培训结束,取得合格证书的学员,完成了法院系统内的“两考一培训”,具备了担任助理审判员的资格。由各个法院党组分别讨论决定,由法院院长任命为助理审判员,就正式成为了一名上海市基层人民法院的初任法官,可以开始从事审判工作。以后如何成长为一名优秀法官,那将是另一个需要探讨的课题了。

第20篇

「一」基层法院办公条件差、经费不足、审判力量匮乏。康保县满德堂人民法庭没有自己的办公场所,而是借用暑假放假的幼儿园作为临时的办公场所。狭隘的审判室、斑驳的办公桌、没有任何现代化设备,他们要是去农村办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交通工具就是自行车或者摩托车,这就是他们的工作条件。康保县法院院长介绍说,县级财政很困难,除了保证法院员工的工资,没有任何办案经费。全院通过司法考试的只有五人,法官平均年龄46岁,第一学历普遍偏低。在这样十分困难的条件下工作,确实不利于法院工作的展开。

「二」百姓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缺乏信仰。无论我们到哪个法院或者法庭,法官都告诉我们调解率非常高,百姓也愿意用土办法解决问题,给他们讲法律讲法条,他们很难接受。如果一纸判决下去,可能矛盾没有解决反而引起更大的冲突,甚至引发涉法上访,如果用土办法解决则百姓更能接受。2010年一个县的调解撤诉率达到84.8%,2010年前半年已经达到92.7%。

「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农民生活十分贫困。靠天吃饭、靠救济吃饭是这里村民的生活常态。我们去的这几个河北农村,有的由于响应国家政策退更换林无地可种;有的虽然有耕地但是十年九旱,水利灌溉设施很落后,经常绝产。而且农村的青壮年都去城市打工支持城市建设,留下的都是老弱病残,没有劳动力、没有技术、没有知识,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任务将更加艰巨。我们起一家农户拜访,家里有二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一个卧病在床无钱医治,一个行动不便老泪纵横,还有一个孙女初二辍学,趴在床上哭一直不肯抬头看我们。此情此景之下,我们女孩的眼睛都湿润了。我们自发给他家捐了点钱,尽我们一点绵薄之力。

考察感想

张家口各家基层法院法庭办公条件艰苦的状况其实在中国欠发达地区十分普遍。因为我们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财力还没有那么充裕,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马克思说过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不发达,法律就难以实施。所以我们法院的工作要做好,要建设法治社会,光靠自己不够的,需要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法律意识的增强。

第21篇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法官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通过两个多月的实习,获得了一些初浅的体会。进法院后,我被分在了民一庭,这对我是很有利的,因为民一庭是整个法院里案子最多的庭。我虚心地向法官们学习,并与他们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积累了一些社会经验,这是在学校和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终生受益。与此同时,我也看了许多实际案例和一些专业书籍与杂志,让我初步地进入了角色。负责带我实习的法官们都很耐心地指导我、精心地为我答疑解惑,让我学到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本领。

在民一庭实习的两个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整理卷宗几十份,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

这个是我在以前的学习中没有接触过的,鉴于卷宗将成为永久性的档案,在整理前我都问得很仔细,然后做得很认真,整理完后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尽管做的事情都比较微小、繁杂,而且第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琐碎的小事都蕴藏着丰富而深刻的学问,特别对于法律这门彰显公平与正义的学科,每一个细微的环节都事关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处理每个细节时都抱着“处处小心,时时留意”的态度,虚心地向法官们请教,他们也不厌其烦地对我进行传帮带,使我从中受益匪浅,同时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负的崇高使命与社会责任。

2、旁听案件。县法院管辖人口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辖的事最多最杂的,刚去的那段时间几乎每天都有开庭。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听的案子就比较充足。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的审判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懂得了审理民事案件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状态应是让双方当事人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就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渊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当事人着想,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不能摆官老爷的架子,人为的拉大法官和群众的距离。

3、做庭审的临时记录。在庭里的书记员的指导下,我在庭审过程中试着做过几起案件评议时的记录,由于平时我们在速记这方面锻炼较少,搞模拟审判时的书记员记录都是假的,庭审笔录都是早就准备好的,所以在记录的时候不能全面的记录下来,只能记住一些重点和大概。我觉得我们的教学活动中应该增加速记这方面的培训,因为虽然现在庭审笔录全国的法院系统都是用亚伟速录系统电脑记录,但在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在开合议庭评议这样的临时会议的时候还是用的手工记录,并不是每个场合都能用得上电脑,过分的依赖现代化办公设备会使人类退化。

4、写一些法律文书,在实习期间,曾帮办公室的法官草拟了几份民事裁定书,写过两分公告启示,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记得写的第一份裁定书是一方当事人撤诉,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绍当事人情况,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诉的理由,然后是经本院审理,认为原告的请求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诉,诉讼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就这么简单的一份裁定书我写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辞不严谨,法官让我改了三次才送给庭长签字,真是惭愧!回来后狂看司法文书写作的格式,后悔当初老师讲时自己没好好听,真是应征了那句古话,“纸上得来终觉浅,觉知此事须深行”。

5、跟随一位姓龙的法官到县城周边区域调查案件,送达法律文书。原先总以为送达文书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难处和方法,一份传票送给被告有时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签收个送达回证就要给他们解释半天,因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签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们心里在想,这签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会不会对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门关起来故意不让我们进去,给他耐心的解释半天,给他说明送达回证签收只是表明你收到传票和开庭通知了。现在才体会到中国法治进程缓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远。

在法院里呆了几个月,对这里受理的案件情况有了大致的了解,县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1、离婚纠纷,一般需要公告送达的或者涉及财产的稍微复杂的离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对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第离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规定的那几种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一方有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夫妻分居满两年的等等这些强制规定的,一审都是经调解无效后判决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离婚的,法院审理时如果调解无效一般都会判决支持离婚,所以现在要离婚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不成,再来准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亲属依法维权意识增强,案件增长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赔数额高,原告胜诉率高,获赔数额相对较少,精神损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损害赔偿一万元。三是车辆及人员的流动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达诉状副本、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比较难,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进度,增大了案件的审理难度,审理周期相对较长。四是判决裁定确定的民事赔偿执行不到位现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该类案件,大多是肇事者无能力赔偿或双方就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调解不成的情况,这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我一直很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因为经历而美丽。我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将永远成为我记忆中一抹靓丽的色彩,因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地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如果经历也是一种积累,那么这两个多月来无疑使我变得自信而富足。最后我要说的是: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第22篇

时间过得真快,两周的实习生活就这样结束了,回想在法院实习的这段经历,不禁对逝去的实习生活有些怀念。感谢各位老师给了我这么好的一个锻炼机会,也很感激人民法院的各位朋友能这么悉心地教导我,让我在学习的同时也对司法实践也有了自己的见解。本次实习时间虽然很短,收获却颇丰。

一、实习目的

1、深入司法实践的第一线,了解司法审判的全过程,在熟悉审判程序的同时,发现其间存在的各种问题与缺陷,从而加深对中国现实司法的理性和现实性思考。

2、理论联系实际,将自己在校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深度与高度认识,尽力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去思考问题,并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3、利用本次机会,找到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工作者身份转变的现实途径,了解理论与实际的背离,现实与模拟的差距,从而在背离与差距中找到平衡点,给自己的专业修养和现实能力给一个准确的定位。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本次实习的单位是市人民法院,其成立于20世纪中叶,已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发展和自我完善。人民法院有大批优秀而努力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的第一线做人民利益的守护神,尽最大的努力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具有规范而体系化的组织机构,内设机构有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审判监督庭、案件质量评查室、立案庭、立案二庭、司法技术鉴定管理办公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第三庭、第四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各机构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方面相互独立,而实则又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共同为昆区法院的发展而努力,为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本次实习我的具体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是,在民四庭从事书记员的工作。民四庭作为法院的一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负责的案件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所有权确认纠纷等,其主要运用的法律有《合同法》《物权法》《民事诉讼法》《民总》《债权法》等。民四庭办案以调解为主,判决为辅,实行调判相结合的运行方法,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慎重地行使法院的审判权。而书记员的工作是琐碎而又需要认真细心的,其主要工作范围有整理并装订卷宗,扫描案卷,作庭审、调解、谈话事迹痛锓晌氖榈取T谑迪捌诩洌以诖邮乱陨瞎ぷ髦啵鼓懿斡氚讣螅砸桓龇亲ㄒ等说纳矸萑タ创痉ㄉ笈小S捎谑迪笆奔涠蹋曰褂泻芏喙ぷ鞑⒚挥猩婕暗剑谝院蟮氖奔淅镆欢ɑ嶙プ』崛コ⑹院吞逖椤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本次实习,我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具体过程如下:

1、整理卷宗,扫描案卷

整理卷宗,扫描案卷是我在本此实习过程做的最多的工作,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编页码、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装订案卷等。每天看着一沓沓的案卷在手中无数次的翻阅,心中还是会有一点成就感的。整理卷宗先是排序,按照信息表、缴款书、起诉状、答辩状、身份证明、受理案件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原被告证据、开庭传票及送达回证、调解笔录、开庭笔录、判决书或调解书复印件、宣判笔录、送达回证等顺序将所有的资料整理成册。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还有副卷,而副卷的内容则包括合议笔录、判决书原件等。

这种整理工作对于我这个实习生而言并非易事,因为不是所有卷宗里资料都想以上所说的那样详细而又简单,很多时候会出现很多新的东西弄得我不知所措,所以我总在一遍又一遍的向庭里的正式书记员们询问,还好她们都很耐心而又细致的为我讲解。当然有些时候,我觉得有问题的地方向她们询问的时候她们也会不知所措,毕竟不是法学专业出身并且从事工作的时间不是很长,所以我们只好按自己的理解行事了。编页码倒是一件不需要用脑子的事情,只要小学数学过关了就能胜任,所以其间也没遇到什么问题。

填写证据目录及卷宗目录也不是很有技术含量的活,根据之前编的序和排的页码,将信息综合之后填在目录表上就行了。当我将调解笔录与调解协议分开写了之后,遭到了书记员之一的反对,她说两个应该写到一起。于是我按自己的理解告诉她说,调解笔录是法院在当事人之间主持调解时的记录,应该属于法院文件的一部分;但是调解书虽然是在法院的努力下当事人双方达成的,但是那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或者可以说成是契约,其一旦成立在当事人之间起作用,而法院只享有其不履行时的后续权利。在我不很专业但是听起来还算比较合理的解释下,并且在她向比较有资历的书记员的咨询下,她采取了将两者分开写的方式。

其实这都是比较小的事情,但是通过这件事我有了两方面的启发:

第一,法学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学科体系,其在实务工作中对工作者的专业素质要求是比较高的,所以我应该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

第二,现实中,基层法院大多数书记员并非科班出生,甚至很多法官也并非受过专业教育,因此要想法院的运行更加的专业化、水平化,在注重工作人员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如果一个领域的工作人员对于其工作领域所涉及的知识没有最基本的了解的话,那么他的工作必将是盲目而又危险的。对于扫描卷宗,我想这也是一项比较轻松地工作,机械的将一页页的资料放到扫描仪里,等扫完后再将它们取出来订上。虽然很无聊,但是依然会有收获,因为这样就可以再次确定案卷整理的顺序,所以说两者应该是互补的。

2、参与案件听审

案件听审是本次实践中身份转变的机会,在从事其他工作时,我更多的是将自己当做法律工作人员对待,所以每件事上都会很谨慎出错。但是听审则不同,我将自己的身份换成一个普通人,甚至是法盲。我不在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去看待案件的全过程,而是以一种独立于当事人、审判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以外的身份,用一般的理性看待并分析问题的合理性。摒弃合法性分析,从理性的角度看待问题,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但事实上,司法审判过程中却是将法与理想相结合,将法与情相融合,最终达到社会效益与法律效益的最大化。本次听审的案件主要是合同纠纷案件、民间借贷纠纷与所有权确认纠纷,这样让我对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有了新的更深的认识,所以听审过程的所见所闻与所想对我都有很大的影响,让我更现实更理性地去看待这个社会。

四、实习总结与体会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第23篇

一、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在大四的最后一个学期,我迎来了毕业实习。本次实习安排在开学后的六周,其主要目的是让我们把在学校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对司法实践的了解进一步深化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我此次在人民法院实习。人民法院是基层法院,共有四个民事审判庭、两个刑事审判庭、一个行政审判庭以及六个派出法庭,还有立案庭、高审庭、审监庭、执行局等。我被分到民一审判庭,民一审判庭主要负责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后我又到执行局呆了一段时间。我在这里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卷宗、旁听庭审、练习撰写判决书,还有几次与其他工作人员到当事人住所地调查。

二、实习过程概述

去实习时老师对我们说实习能否学到东西,关键不在于老师和法官,而在于自己,只有你带着一双求知的眼睛去观察、探求,才能学有所获。而且老师反复强调实习的重要性,特别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实习。

三、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在实习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整理卷宗。在实习期间帮助法官和书记员整理卷宗多份。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不少的典型案例,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划分等。在此过程中,通过对卷宗的翻阅和向书记员咨询,我对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以及各种归档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了解。

2、旁听案件。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人们法律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再加上仲裁等非诉程序纠纷解决机构较少,导致民一庭的案件相对较多,且呈逐年递增趋势。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有充足的案件旁听。以前在学校我参加过刑事案件的模拟法庭,刑事案件很注重程序,法庭审理严肃。但在这里,旁听民事审判后感觉庭审比较随便,气氛比较缓和,有些程序性问题也省略了。

通过旁听案件,我对民事审判的特点和程序有了详细的了解,认识到民事案件的审理关键在于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刑事案件着重体现国家强制力惩罚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的理想结果应该是让双方当事人实现共赢而又不失法律的尊严,这一点对法官的个人素质要求很高,这个素质不仅仅是法律方面知识要渊博,更要求法官有很高的人格魅力。

3、跟随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标的物所在地去执行。一般到了强制执行阶段的案件都是很难执行的,有一部分是被执行人的确没钱无力给付赔偿款,即无财产可供执行;还有一类是有钱但还是不能顺利执行,这些被执行人大多都提前把财产转移或隐匿,因为他们通晓法律。曾经有一个案件,申请人知道被执行人把钱存进了银行,但执行人员去查询后根本没有发现被申请人的账户,这肯定是把钱存进了他人的账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部门之间协调合力执行,会大大提高执行的效率。

实习期间,我利用这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之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了自己所学的知识,为以后真正从事法律实践工作打下了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对一些工作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难过。在学校时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学的很多,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真正含义。

以上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参加实习的同学都应该有所认识: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要求是有一定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需要理论的指导,但其发展和意义要在实践中才能实现,并且它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实践服务。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该与实践更紧密的结合起来,在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时,对实践加以重视,更多的增加实践所占比例。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与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参加旁听的好几起案件中,当事人都没有请代理律师,而是自行抗辩和辩护,而且他们所运用的法律和抗辩的理由都很到位。

虽然我国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普法的深度和广度上还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未能正确的理解它,以至于触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当事人由于平时不注重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导致矛盾加深,对簿公堂,以至于本来可以避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案件占用司法资源。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当事人对法律不信任的情况,他们质疑发律的公平和正义。所以我国应当而且必须加大法制贯彻、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能取得巨大的进步。

这一个多月的实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除了要有很好的业务素质外,在工作中与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处理好人际关系,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绩。对于我们这样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的东西很多,周围的每个人都可能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我们注意观察和学习,工作与生活中周围的同事和朋友会教给我们很多知识和道理。

四、自我评价

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找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现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帮助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最后,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邢台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老师、及在实习过程中帮助我的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

第24篇

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作用非凡的一道槛,其中充满着磨砺与再学习的机会。若要成功的跨过去需不断地反省并改进一些为人处世的措施。当然对于学法律的我来说,更得关注法律及其适用方面的琐碎,不断地从中获得进步的经验,为更好的规划以后的人生打好基础。这道槛对于大学生初步涉世也是非常重要的。实习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年年12月24号——到20年1月5号的实习是在区人民法院进行的。平时我们都是在课堂上学习理论知识,了解社会实践,但说到真正的去办案,去运用法律知识,同学们都还没什么经验,所以本次实践课——实习,成了同学们走进社会、了解社会的踏板。

回首在少年庭已经实习的10多天,我感觉自己成长了不少。曾经在学校对未来对实务工作中法律应用的困惑和迷茫,随着这次实习的一点一滴的应用慢慢的就不见了。实习让我从一个只看到理论上操作的学生走到了一个能自己动手的实习工作者。知道了该怎么受理案件,分析案情,从一开始只会简单的整理卷宗到自己动手写审理报告,从一开始参加旁听到了自己参加庭审做笔录。每一次的进步每一次的深入都使自己的知识的更加完善。

很感激这次的实习,尽管我仍会想回学校,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深刻的体会到自身的不足,让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识,扎实的学到解决分析问题的技能,养成逻辑的推理思维在工作中是非常重要的。非常自然的一个转变让我对学习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未来有了更积极进取的态度。所以感恩这些天的实习,能够有这样的收获,我是快乐的。

在过去的这两周实习过程中,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整理卷宗材料。应该说,了解并熟悉掌握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是实习的一个最重要的内容,而这个内容并不是仅仅只能通过亲身经历立案、庭审、结案等才能掌握的,亲身经历只是完成这一内容的一个途径,而另一个重要途径便是整理卷宗材料。卷宗作为案件结案之后的档案整理,是对案件的进展流程的客观全面反映,通过对案件处理过程的每一环节中的文书材料的处理,总结时间顺序,我可以清楚明晰的了解并掌握一个案件的进展过程,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理解,在头脑中模拟一个案件的处理,以加深对其的掌握。

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整理卷宗材料是每一个实习生最初的、必经的,也是做的最多的工作吧,这正是法院安排的苦心所在,是为了首先便让实习生对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受理,到审判,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有一个清楚的思维,从而以便于以后的实习以及工作。

来法院的初衷,是为了要手握法律的正义之剑,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渐渐地,手上案件一个又一个后,我的心却渐渐沉甸甸了:法律,究竟扮演一个什么角色呢?一些案件经过了法律,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后,我没有得到正义的满足,却是留下了满心的惋惜。因为,在这两个周中,我看了太多迷失的少年,听了太多花季被折断的声音,见了太多不该发生的悲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我所实习的这段时间,是我所接触的案件的主角。我统计了一下,仅11月份,少年法庭就接了9个未成年案,涉案34人,批捕了32人,另2人被公安机关作了其他处罚。这绝对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它向我们发出警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已刻不容缓了。

结合庭里的资料,现对这些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原因作如下论述:

一、未成年人的犯案,多以侵犯财产为主

在这9个案件中,有5个是抢劫案,1个是盗窃案。未成年人关系网简单,生活需求也不多。他们大多的生活内容是吃饭、睡觉、上网、玩,所以,他们最需要的只是钱。而他们因为是未成年人,几乎没有收入,家里给的钱又不够挥霍,因此,财物很容易成为他们的目标,侵犯财产型犯罪便成了未成年犯罪的突出特点。

二、未成年人犯案,很少是单独行为,多半都是结伙作案

在这9个案件中,有6个是团伙作案,四五个人一起的居多,多的达到八个。未成年人本来就很喜欢拉帮结派,而在犯案时,由于他们年龄小、个头不大,单独的行为往往难以制服受害人而达到目的,所以,他们需要人多,才能“镇的住场子”。这是一个未成年嫌疑人自己的交代:“人多,气势摆在那里,他们「受害人」就自己乖乖交出财物了”。

三、未成年人的犯罪往往伴随有暴力的,而且多是手段残忍、后果恶劣的

未成年人的思想简单、心智极其幼稚,完全不能很好地预计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所以,在犯案的表现形式上就是作案疯狂、不计一切后果。在很多个案件中,都打伤、或打死受害人,甚至带上工具作案,而在我们提审他们时,他们对自己行为的后果都表现得满不在乎。其中有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和一个19岁的人把一个13岁的小孩活活打死后,问他知不知道自己行为可能的后果,他很轻松地回答:“不就是死刑、无期”。我在想,他根本不知道死刑、无期对他自己的生命意味着什么,才会如此没负担地回答吧。人小,别人一吆喝,便跟着去抢人,知道是犯罪却完全不知道这种行为后果很严重。正是对后果的无知,才在他们小小的拳头下生出如此多的暴力。

另外,他们很容易接触的网络暴力、凶杀,也可能成为了他们犯罪的蓝本。还有这些未成年人几乎都是小学生,初中文化,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接受“做人”的教育。也完全不知道触犯法律的后果是什么。即使知道是什么后果他们的知识和人生阅历也使他们想不明白这个后果真实的意义。很多未成年犯都只是觉得判几年刑在里面呆几年,一幌就出来了,没什么事,可他们不明白、不理解:那几年人生中宝贵的时间意味着什么……

最后,想要说的是,整个社会法治观念落后,也是未成年犯罪的成因之一。社会上没有对法律的尊重的风气,人们便不知道、不了解法律。这些未成年人也许完全不明白法律的性质。也就是不畏惧触犯法律后的条条款款,也就去大胆犯案,从而便发生了害了别人也害了他们自己的悲剧。那么,在此需要呼吁:未成年犯也是自己案件的受害人。青少年维权中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家庭、学校、不要过早地放弃孩子。

在区法院少年庭为期两个周的实习,我收获很大,能够把大学三年以来所学的部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实务工作中,并在实践中学习到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我觉得这次实习不仅是把理论运用于实践,而且是积累工作经验,为以后的就业打好基础。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技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更加坚定了我要在法律这条路继续走下去的信心。

第25篇

一、实习概况

三年的理论学习终于迎来了一次实践的检验。年月日,我们来带了市区人民法院开始了实习生涯。

市区人民法院位于省省会城市-市中心城区,区人民法院设有刑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执行庭、研究室、政工科、办公室、书记官室等部门,其中小额债务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个专门处理小额债务,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审结案件的法庭,民事审判二庭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置大民事审判庭改革的有关精神,撤销经济庭而设立的,而政工科设有监察室,办公室设有法警队、车队、服务中心。

这次我们学校共有20人在法院实习,我们分布在各个科室。我和另两个同学选择民二庭开始了我们的实践学习之路。

二、思想收获

「一」严谨—法律人永恒的指向标

当进入法学院第一天的时候,老师就告诉我们作为一个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严谨。平常在学校并没有什么感觉。但当实习后,这里的法官、书记员身上都散发着严谨的气质。当法官写判决时,要注重逻辑、条理、突出中立性,要细究一句一字甚至一个标点符号。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时,书记员要一一核对证据清单。总之,在法院的实际工作中每个人都是小心谨慎。法院是一个解决纠纷的地方,而不是制造纠纷的地方。而避免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法律人最为强调的严谨。

「二」不卑不亢才能赢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会接待各式各样的当事人。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卑微,而有些人表现的过于傲慢。过于卑微的人很容易让人瞧不起,过于傲慢的人则会让对方感觉到不受尊重。这两类人来法院办事,往往会得不到预期的结果。只有那种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达自己意志及主张时,才能引起对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较满意的结果。

「三」与人方便才能与己方便

与人方便方能与己方便似乎是一个永恒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带我的书记员打电话时的态度特别好,觉得十奇怪。于是问她,为什么你对有些律师态度很好,但对有些律师的态度特别差。她笑着对我说,那是因为有些律师平常在接触中会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们提交某份资料,他们一般会尽快提交。提交证据一般他们都会提交两份,这样法院就不用再去复印,这样就减轻了法院的工作。对这样的律师,我们当然会态度好。而有些律师办事很拖拉,要打电话催很多次才会来交某份材料,这样很多工作就因为他们而耽误了,所以见到他们自然就没好气。想要让对方给予自己帮助,那么前提是在能帮助对方时尽量去帮助对方。

「四」礼貌—人际关系的润滑剂

作为一个有教养的人,礼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礼貌的作用更凸现出来。因为到法院来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纠纷的。如果我们对他们以礼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缓解他们的怒气,也可以为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提供一点的帮助。到法院办事,如果当事人懂得礼貌待人,会给法院一种当事人是一个知书达理之人,也会无形中增加法院的当事人的好感。

三、业务收获

「一」打杂的工作

做一个实习生,第一要务就是打杂,哪里需要我就要冲向哪里。

1、打电话

在实习单位,每天的电话总是响个不停,而办公室的老师们又经常不在,于是接电话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结案,就得通知当事人过来领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而这份工作也要有等级最低得实习生来做。虽然看起来打电话容易,对着话筒同对方交谈,觉得和当面交谈一样简单,其实不然,打电话大有讲究。

「1」第一声很重要

当我们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领法律文书时,我们在电话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礼貌,又要严肃。一般第一句会说:“你好,这里是法院民二庭。”声音要清晰、悦耳、吐字清脆,给人一种很专业的感觉。

「2」端正自己的姿势

法院实习总结范文10篇法院实习总结范文10篇打电话过程中绝对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话不能抽烟,即使时懒散的姿势对方也能够听出来。如果让当事人听对你的声音时无精打采的,那么当事人会怀疑法院的权威。

「3」认真清楚的记录

虽然我们每天接很多电话,可没有一个会是找我们的。所以,要录住电话的内容很重要。一般当事人打电话都是询问案件情况。我们首先要问对方案件得案号,主审法官是谁。其次,问对方是谁。第三,问对方所要咨询的问题是什么。第四,请对方留下联系方式,或告知对方过多久再来电咨询。并且我们一定要把上述内容记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记。

2、复印

有人开玩笑说实习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几乎都是纸上作业。各种法律文书文件都需要一式几份。判决书复印份数是诉讼参与人的人数加上九份,裁决书复印份数比诉讼参与人的人数多几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书,我们至少要复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两三个案件结案,那么我们每天都得复印上百份文书,而且还得把他们装订好。那个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们法院一共有五台复印机。其中一台几乎不用,有两台设了密码。那么一般情况下,我们能用的只有两台。而十几个部门要复印东西。所以,复印一定要抢占先机。只要复印室一开门就去复印。一般我们实习生上班会比法院工作人员早些,这样我们就可以避开复印机使用的高峰期,提早把复印任务完成。而且复印的时候,出来一分就装订一份,也可以大大减少时间,增加效率。其实,我们法院有一台很先进复印机,,从复印到装订一条龙完成。但那台复印机设了密码。只有打印室的老师才能使用。有时,为了能节约时间,也为了偷点小懒,我会对打印室的老师说很多好话。这样她看我嘴巴这么甜的份上,会开恩让我用新机子。新复印机的速度会比一般复印机快三分之一。

3、盖章

在法院,法律文书都要盖法院的章。而盖章讲究一个快准狠。通常十几份判决书、公告、通知书,要盖上百个章。那么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会盖的不耐烦,所以我们的速度一定要快。称主任在不耐烦之前把章盖好。由于不同文书的盖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盖章的文书放在一起。这样可以节约时间,也可以使盖的章的位置更准确。盖章时尤其要注意的是当主任盖完一张文书后就立马抽走,这样可以为主任省去很多麻烦。帮主任省去麻烦,就等于为自己多铺一条路。一般法律文书只要盖法院的章就够了,但判决书、裁定书只要超过一张纸就得盖骑缝章,盖这种章会很费劲。主任一般不会帮我们盖,我们通常自己盖。自己盖的时候要在文书下多垫几张纸,否者章会盖的不清楚。

第26篇

第一个目的是学习。因为立案庭是来到法院的案件都必须经过的地方,而且西湖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庭还含有调解速裁的功能。所以在立案庭里,就能接触到各色各样的案件,并且有机会了解这么些不同种类的案件在基层法院都是怎么处理的。

第二个目的是锻炼。在法院食堂门口的统计表上可以看到,立案庭的月人均结案数量在所有其他庭的两倍以上。可以想见,立案庭的工作节奏是法院当中最快的,处理的事务也是最多的「在法院两个月,观察可见立案庭的人走路的节奏也比其他庭的人明显快一拍」。我深知自己是在大学校园悠闲的糖水中泡大的,非常有必要接受一下这种类型的训练,因为将来的工作绝不会像校园生活那样悠闲。

现在看来,尽管还有一些遗憾,不过两个目的都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

在立案庭的两个多月实习中,有幸在陈辽敏法官的办公室工作,是苦趣,更是乐趣。事情很多,说一点都不累,那是说谎「有一天上午我忍不住想知道我们每天究竟要接多少电话。于是我用画正字号的方式统计我们办公室在单位时间内接打电话的次数。结果显示该上午我们办公室共打出6个电话,接进27个电话。而且这还没有包括我出去做事的一个半小时内打进拨出的次数。」。但吃苦正是来这里修行的价值之一。而更重要的是同时能见识到众多案件和各种情况的当事人,以及法院对他们的处理方式,足以说此行不虚,受益匪浅。感受很多,难以梳理,只好一一列举了。

1、法律知识和法律人才的重要性

感触最深的就是意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也发现了这个社会严重欠缺法律知识的人还非常多。曾有一个当事人来找法官,说:我已经拿到钱了,所以法官让我来和她打个招呼。我本来以为他是拿到了执行款,心里纳闷怎么拿到执行款还要专门过来通知审判员?花了很大工夫才弄明白,他是在调解之前拿到了欠款,所以来撤诉的。但是他不知道撤诉的说法,所以只能说来和法官打个招呼。有更多的当事人则是对法院和司法程序充满了恐惧而惶骇不知所为。他们不知道哪些话必须说清楚,哪些话不必说。一些人因为担心律师费太昂贵而不敢动请律师的念头,却完全不知道还存在向法院提出让对方承担律师费的可能性,而且也不知道有法律援助中心这个机构。而最可怕的,是当事人因为害怕而变得马虎大意,只求快点离开法院,却忘了留个心眼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计其数次,当事人接过我发给的送达回证后直接在我要求的地方签字,而根本没有想到核对一下他拿到的东西与送达回证上写的是否吻合。

这还只是在法院看到的,也就是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情况。社会上还会有千千万万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却已经涉及专业法律知识的事件了。再学校里盛传法律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之差仅次于哲学专业。但从我在法院所接触的情况来看,法律人才不是过剩,而是不足。之所以显得过剩,是因为众多需要法律人才的人和大量的法律人才之间没有沟通的渠道。很多中小企业的股东很想要懂法律的人来指导他们,但是他们怕被律师欺骗,也担心律师费太昂贵,又不知道除了律所以外有什么地方能得到法律知识的援助。另一方面,大专院校的众多法律专业毕业生眼睛只盯着大型企业、大律所或公务员--因为中小企业难以进入在大学内举办的宣讲会、招聘会。所以交易场所的缺乏和交易信息的闭塞,导致了供求双方难以展开充分的交易。

2、立案庭调解组的意义所在

立案庭的立案调解工作的意义,就法院本身而言,可以起到一个过滤器的作用。它将那些占法院受理案件很大一部分的,矛盾不很激烈争议不很大的案件用速裁的方式解决掉,并且尽最大的努力让纠纷双方都自愿接受处理结果。从而使得其他业务庭有时间和精力处理那些更加需要时间和精力来处理的疑难案件。就社会功能而言,立案庭调解组承担着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平和社会气氛的重大责任。

法院立案庭调解组的审判员,扮演的角色有点接近过去的居委会大妈。相同的是二者处理的大部分都是民财钱谷的睚眦之争。但是法院的调解与居委会的民间调解相比有一个优势,那就是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威性,并且立案庭调解组的调解工作还有开庭判决权作为后盾。在相当大一部分群众心目中,法官毕竟是个国家工作人员。而且也只有在法院,我亲耳听到当事人称审判员为法官大人「一次开庭时」。这份可能有点过头的恭敬,表现了法袍、法槌和法官的称呼在人民群众心里具有与一般官员相比非同寻常的意义和威严。

在当事人心中的权威,和作为后盾的判决权,使立案庭调解组的调解效率更高,公正程度也有所加强。除个别情况外,当事人对法院都持有相当程度的敬畏。所以平时一语不合便容易吹胡子瞪眼的当事人,在法院往往也拼命耐住性子好好说话。平时在田间乡里敢吹的牛,敢撒的谎,到了法院也不得不有所收敛。因为就算当事人法律知识再欠缺,也多少担心对法官说假话可能带来的风险。再退一步说,当事人在居委会想胡闹是没有人能拦得住的。但是法院有法警。这一切可以保障法院的调解工作要比普通的民间调解顺利一些。

除此之外,我认为立案庭调解组还有一个附带的功能,那就是法律教育。开庭有开庭的固定程序和法庭纪律。但是调解就要随意得多。调解时可以没有证据,可以没有答辩状,也没有固定的发言顺序。而尤其是调解时当事人可以问法官一些他不清楚但是又很关键的问题。开庭则完全相反,只有法官问当事人了。所以立案庭调解组能使很多从来不和法院打交道的当事人明晰自己的诉讼权利和地位。在经过调解之后,他们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我在来到立案庭之前听过一些庭审,感觉没有法律经验的当事人直接参与开庭审理,无异于从未经过训练的士兵直接送上战场。

3、立案庭调解组的难处所在

我体会出来的立案庭调解组的工作主要有两个难处。其一是工作量大。如前述,立案庭月人均结案数远远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庭。虽然是速裁,但每个案件也必须写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各一式两份」和送达回证。然后必须打电话通知当事人或邮寄相关材料。当事人前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必须开庭。结束之后必须整理调解或庭审事迹吹鹘馐楹团芯鍪椤F渲谢钩33鱿钟胁撇H那榭觯蔷托枰虏枚ǎケH榧锹肌S惺焙蚪岚负蠓ü倩贡匦肭鬃远砣ソ獬H<词故羌蛞壮绦颍庑┗方谝彩且桓龆疾荒苌俚摹A竿サ纳笈性币惶炫4个案件的开庭或调解不为多。而普通业务庭一个星期4个开庭也不奇怪。

4、另外一些学到的细节问题

「1」道交事故案件最多

立案庭的案件本来就多,再加上分到一年可以办1300多个案子的调解大王陈辽敏法官门下,有机会看到大量的案件。在立案庭的两个多月,接触了案件应该有上百个了。根据我的印象,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是最多的「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和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两类」。

这其中的具体表现还可以从立案庭自制了一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印章看出来。这是为了方便在传票、应诉通知书和送达回证上写案由。除此之外,立案大厅中桌子的玻璃下也压着固定格式的道交案件起诉状,供起诉的当事人参考。立案庭也向当事人提供特殊固定格式的道交人损和道交财损案件的证据目录。这一切都仅限于道交案件。其他一些常见案由的案件如离婚纠纷等,都没有道交案件这样的特殊待遇。

因此可以看出,如果将来要从事法律工作的话,道交案件相关的法律最好还是要熟悉一点。然后排下来需要熟悉的是离婚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

「2」来法院起诉要趁早

这个早是指早晨的早。从立案大厅每天接待当事人的情况来看,每天上午10点之后当事人的密度会突然增加。而在8:30到9:00这段时间,立案大厅非常空闲。

非法律专业的普通群众通常都不怎么了解来法院起诉的程序。所以当他们来起诉的时候,常常会犯一些错误,或有一些问题需要向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请教--或者两者都有。但是如果立案大厅有很多其他当事人也有类似需求的话,就很可能需要排队等待,而且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也可能因为接待当事人太多而不能详细回答当事人的疑问。

但是如果在立案大厅柜台之外空无一人的时候来,就不会有这些问题了。越早来,立案大厅越空。所以,来法院起诉要趁早。

「3」法院不是意气用事的地方

这是我想对很多前来的当事人说的。我接触到的当事人当中,有不少人仅仅是为了争口气才来到法院的。我亲眼看到一个当事人为了不承担25元钱的诉讼费而宁可多赔偿30元钱。另外也亲眼看到一个当事人只因为法院判决他承担诉讼费而勃然大怒,全然不顾判决中的其他内容--比如保险公司必须支付给他的赔偿款要远远超过诉讼费。在他们的眼里,诉讼费的承担是认定为败诉的充分条件。只要是自己承担诉讼费,就认为这场官司输了。而如果官司输了,那这口气是绝对咽不下去的。

还有的当事人,出于愤怒或别的原因,在调解时寸步不让。印象很深的有一次是道交财损案件,一两千的标的,仅仅因为100元的差异,受害方「出租车公司的老板」坚决不接受调解方案,哪怕如果判决就是这么判也不愿调解。一向很有耐心的陈辽敏法官也忍无可忍地说:如果你那么想要这一百块钱,我掏钱给你好了!

《孙子兵法》说:主不可怒而兴师,将不可愠而致战。怒可以复喜,愠可以复悦。亡国不能复存,死者不能复生。这在法庭诉讼中也是同样的道理。法院不是发泄的地方,可供人乘兴而来尽兴而返。诉讼程序一旦启动,旷日持久,耗时费力。花出去的律师费诉讼费是回不来的,花去的时间是回不来的。当一切尘埃落定,仅仅得到了本来就很少的赔偿款--或者更遭,打赢了官司事实上却执行不了--扪心自问,这口气我这是争给谁看呢?

「4」自己的权利要自己去珍惜

《孙子兵法》说:胜兵先胜而后求战,败兵先战而后求胜。要打赢一场战争,要准备好充足的粮食弹药,勘察好地形,了解敌我双方的优劣。杰出的军事家,会在实际开战前尽一切可能造成对自己有利的态势,然后再迫使敌人接受战斗。而拙劣的将军做的则相反,他们不做分析和准备,只是不顾一切地追求战斗,寄希望于侥幸取胜。

法庭也是战场。起诉、开庭甚至哪怕是调解,如果要想有理想的结果,就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打基础。此外,为了确保结果得到执行,也得事先做好准备。法院的诉讼程序不是发一份起诉状,然后在法庭上和对方吵一架就回家等判决这么简单,就像很多当事人所设想的那样--或许他们不这样设想,但他们却似乎是按照这种设想去做的。举证是非法学专业当事人很难理解的一个概念,但这却非常重要,简直可以说生死攸关。等举证期限到了的时候,当事人却往往以自己不了解法律为由进行辩解。但这个辩解有什么用呢?证据是最重要的,而当事人陈述本身实际上可以说是最没有效力的。法官的判决的每一句话都必须有证据作为依据,否则法官就要为没有根据的判决承担可能的不利后果。法官也要承担这方面的风险的。可是很多当事人不知道这点。

天助自助者,自己不懂法律,就得千方百计弄懂;不知道如何举证,就得想方设法打听到举证的方式,必要时得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或可以去律所咨询一下,或者自己上网查资料也行。这个道理不仅仅适用于诉讼,也适用于将来处理各种事务。不懂的要尽一切可能去搞懂,而不是走一步看一步,等到麻烦不可收拾则以自己不懂为托词。这个托词说给谁听呢?

5、一点遗憾

在立案庭的两个月,我接触到了很多事情,很多人。我也做了很多事情。陈辽敏法官曾经跟我开玩笑,说人民大学的硕士居然天天在写传票,真是大材小用。其实天下大事比做于细,天下难事必做于易。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些道理我明白。古代科举的状元、榜眼、探花,也不是一开始就做宰相,而是往往去基层的县令开始当起的。

我的主要遗憾,在于作为一个实习生,始终没有成功地树立负责的态度。法院的工作人员,如果出了差错,可能会扣奖金,受批评。但是实习生相比之下要逍遥得多,甚至上班迟到一会儿也不要紧。大年初七,法院正式上班,但是见到作为实习生的我也来到的时候,大家似乎比较惊讶。实习生不在其位,不领工资,确实大伙儿觉得自由一些也能理解。但毕竟这与我来的目的相悖。如果要这份自由,那就索性不用来法院实习了。所以虽然是实习,却应该以正式工作人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这一点,我没能做好,非常遗憾。

第27篇

一、实习时间

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2月9日

二、实习地点

xx区人民法院

三、实习目的

这次实习的主要目的是熟悉法院的办事机构、工作流程、案件审结过程以及写一些基本的开庭通告、传票等。近距离的接触法院的一线工作,透过阅读和整理卷宗、旁听庭审,以获得超多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经验。透过在刑庭的实习,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及相关的组织、准备工作。掌握有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技巧,巩固在校学习的资料和实体法的知识体系。感受认定事实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在法院实习的期间努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透过实习,对未来的专研方向或者职业方向要有比较清晰的认识。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潜力,并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能对即将面临的就业有必须的帮忙和引导。

四、实习单位介绍

xx市人大于20xx年2月22日审议决定,批准设立xx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xx年5月28日,xx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正式揭牌。2008年5月,新审判办公大楼建成。xx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座落于xx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新审判办公大楼按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庭审标准建设,楼高8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整个院区占地面积23、93亩。审判用公共区域面积大于行政办公区域面积,建筑设计注重以人为本,突出庄重、实用、方便当事人诉讼。法庭和立案大厅设立了当事人、控辩双方、原被告休息区、吸烟室、材料复印室等多间接待室;办公区域着眼于“一厅一庭五室”建设格局,设置了法庭光纤、光缆、同声翻译、视频会议系统、当事人通道和法官通道。审判公共区域和行政办公区域全部实现了网络化、数字化和信息化。6月19日,区法院迁址新审判办公大楼办公。2该院下设6个审判机构和2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庭、办公室、政治处,现有干警43人,其中法官30人,法律硕士13人,大学本科29人。

xx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属一级独立审判组织,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其上一级人民法院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法官和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认真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廉洁自律和法院基础建设,坚持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改革和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带给良好司法保障。

五、实习资料

为了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我于20xx年12月份到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在法院实习涉及的法律面宽,实践性强;而且,大学生到人民法院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仅能够弥补课内知识的不足,还能够增加一些课外的新知识,于是在校园给以我这次珍贵的实习机会后,我抱着用心向上的心态来到了东湖高新区人民法院。

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刑庭实习的这段时间里,最初就是根据审判员和书记员的指导,从刚开始最简单的帮忙拿一些打印好的案件相关材料,到查阅卷宗、打印卷皮,然后熟悉后开始整理、装订、归档卷宗。在时间中也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开庭通知、送达回证、传票等简单的书写格式。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有时也会协助书记员校正判决书,从中更是明白了司法专用措辞的重要性。在旁听庭审过程中,明白了如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明白理论与实际密不可分。在实习过程中,更是具体学会了各种打印机和传真机的使用,增长了自己的工作经验。

在此次实习期间,法院刑庭的俞法官和张法官作为主要带领我的老师,都在工作上给予了我很大的引导和帮忙,更是为我带给了不少能够旁听庭审的机会。在其带领下我能够认真自觉的遵守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按照法院对我们实习同学的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且认真务实地完成了带领老师和法院其他老师交予的各项工作,得到法院相关老师们的好评。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深有感触。

此次实习,我也主要是在人民法院刑庭协助工作,同时我也经常参与旁听其他民庭的开庭审理。在实习中,我都是以明确的目的和端正的态度参与到工作中,努力地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平常的工作中,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这次,如此近距离地接触到法院的一线执行工作,透过旁听庭审,以及阅读案卷等,使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熟悉了审判工作的程序,获得了超多相关专业知识的实践经验,更重要的是透过在刑庭的实习我熟悉了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和技巧,为以后从事相关工作打好了基础。使此次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实习效果。我也更是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法院带领老师们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资料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到达了实习的目的。

在此次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在校园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明白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以致用这四个字的含义是多么深刻。同时法院的老师们也经常引导和鼓励我,使我逐渐适应了所实习的这份工作。

六、实习心得

实习工作是大学学习生活的最后一项科目,也是大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法院实习的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校园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完成庭长和法官交办的工作。在法官们的指导下,我对法院审判所运作的程序和法律实践有了必须的认识和体会。

透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三年大专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阅读了超多刑事诉讼的卷宗,并在带领老师的引导下参与旁听了超多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尽管只是旁听,但都能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刑法及刑事诉讼法,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要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在此次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尤其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之后才慢慢适应和引发自己能独立思考,最后能在最后整理相关卷宗能够得心应手,对旁听的庭审的案件能够有自己的独有的感悟和所想,这次实习真的是开阔了我的视野,在实践中我的专业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潜力也受到了锻炼,也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了初步的了解。此外,更让我庆幸的是,在实习过程中我结交了许多法官和书记员这些朋友,从他们身上我学到了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和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我平时在书本上学不到的。在实习工作结束后和老师们也经常联系,他们也都能给到我学习生活上的一些实用的帮忙,尤其是从带领我的俞法官和张法官身上学到了太多。这段实习经历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和难忘的回忆,也对自己今后要走的道路多了一份果断与自信!

最后,我想再一次向为我带给实习机会的校园以及带给帮忙的法院老师们致以最衷心的感谢,谢谢你们!

第28篇

首先感谢校园带给给我这次宝贵的实习机会,让我能身临对我来说一向神圣而陌生的法院,这次实习让我了解到法院内部的工作环境和办案流程,虽然劳累但也充实快乐。再次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对我的支持与鼓励,让我在挫折与无助中一次次的树立了信心。还有法院里和蔼可亲的陈庭长,威严而又幽默的法官们,善良而温柔的书记员姐姐们,谢谢他们这两个月来对我的关心与帮忙。

一、我的实习目的和实习计划

(一)实习目的

刚上大一的时候就听学长说到大二的时候就要实习了,那时候的我就略带兴奋而又紧张的畅想着。能到那么神圣的法院去实习并且能见到神秘的法官,是件多么美妙的事!而且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下,每一天应对枯燥的课本学习无味的法条,并不幸福。于是我暗暗的制定了我的实习目的:

1、将课本的理论知识与现实的法律实践相结合,树立正确的法律思维,巩固知识,指导学习。

2、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潜力,独立自主,告别依靠。

3、在实践中培养社会适应潜力和人际交往潜力,学会察言观色,培养领导才能。

(二)实习计划

1、掌握一般的办公技能,还有大部分的电脑技术。

2、不断积累学习,温故知新,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

3、学会整理案件卷宗,查漏补缺理论知识,熟识法律文书的撰写。

4、多与法官接触和沟通,虚心理解指导,从他们那里汲取经验,从而少走弯路。

5、熟悉法律运用程序,尽可能到达熟练决定案件类型。

二、我的工作流程和工作资料在刑庭实习的两个月来,我学会了很多实践知识,虽然有时也有无助和迷茫的感觉,但周围总是有很多人过来帮我。这次实习接触最多的是刑法程序方面的资料。以下几个是我经常做的工作。

(一)关于换押

“换押”一词在我的印象中是课本上未曾学过的,第一次听说换

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押的时候竟然不明白这两个字要怎样写!但是在之后的实践中,换押手续的打印及操作我已经熟记于心了。

换押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逮捕(拘留)后关押在看守所里,(取保候审、监外执行的状况也适用)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后,法院立案开庭审判之前,需要法院向检察院和被告人带给相应的材料,予以证明法院已将犯罪嫌疑人押至法院,准备开庭审理的一种手续。也能够说是提押犯人审判的一个条件。

以下是换押所需要的材料:

▲普通程序换押需要的材料

○对于被告人:

1、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简化)

2、通知笔录

3、权利义务告知书

4、一证通,又称换押证或提押票(需盖章)

5、起诉书副本1份

6、开庭传票

7、关于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需盖章)

○对于检察院:

1、适用普通程序的推荐书(需盖章)

2、出庭通知书(需盖章)

3、关于以上两份文书的送达回证(需盖章)

▲简易程序换押所需要的材料

给被告人的和普通程序的大体相同,但简易程序的换押材料中不需要有权利义务告知书。给检察院送达的材料也大体与普通程序中的相同,但需要将普通程序中的推荐书改为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书。

此外,关于这些材料的送达时间,一般都按照材料上的落款时间进行,而材料上的落款时间则应按照立案的时间填写。在我看来法院的一切工作都在谨慎有序的进行着。

(二)关于宣判

宣判是指案件审判终结且之后,需要告知被告人的判决结果,这时也需要相应的一系列手续材料。

▲对于在押的被告人:

1、判决书每人N+1份

2、宣判笔录(签字并按手印,可多人用一份)

3、法庭审理笔录(每个人签字、每页都要按手印)

4、判决书的送达回证(用送达传票的回证)

▲对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被告人:

每人判决书一份,宣判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和送达回证同在押的被告人相同。

▲本辖区内犯罪嫌疑人执行缓刑送达时签:

1、《黄岛区人民法院社区矫正告知书》(给被告人)

2、《社区矫正承诺书》(给被告人)

3、《配合帮教保证书》(被告人家属签字,留存于法院)

4、《遵纪守法保证书》(被告人签字,留存于法院)

5、《协助监管职责书》(被告人家属签字,留存于法院)

▲检察院:

1、判决书三份

2、送达回证(用送开庭通知书的回证)

3、本区缓刑的给检察院监所处一份判决书(送达回证)

▲辩护人:

判决书一份及用于判决书的送达回证

▲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

判决书一份,带送达回证。原告不来拿的,让其代理人来拿,或者邮寄送达。

宣判所需的材料相对于换押而言很简单,只需要整理一份宣判笔录即可。但是宣判的时间仍然是需要注意的,因为在法院,我学到最普遍适用的真理就是:认真、谨慎。

(三)关于执行

执行是指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后,且被告人不上诉的状况下,为了配合执行机关实施执行的活动,法院需要制作相应的手续材料。

▲每一位在押被告人:

1、执行通知书存根一份(留在卷中)

2、给看守所的执行通知书两份(需要盖章)

3、给罪犯的执行通知书一份(需要盖章)

4、执行回执一份(放回卷中)

5、结案登记表两份(盖章,十分注意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备注)

6、起诉书两份

7、判决书三份

注:外地缓刑的只打一份结案登记表、两份执行通知书(一份存卷一份发往当地公安局),附带一份判决书寄往被告人住所地公安局户政科。

执行日期在宣判送达10天后,如果最后一天是周末的,往后推一天,再后一天发执行。

▲被告人刑期已结束:

释放通知书一份,由庭长院长分别签字、盖章。

本区缓刑的打执行时跟实刑执行一样,但是两份结案登记表一份给公安局,一份给司法局。

(四)关于订卷

▲副卷:

1、预备庭笔录(改时间、审判员、被告人、案由等)

2、合议庭笔录(主审法官制作)

3、审理报告:

(1)、犯人资料、违法记录、家庭成员(父、母或妻、子)

(2)、第二部分案件经过和由来

(3)、一般是略的

(4)、控辩双方的意见

(5)、处理意见和理由(将判决书里的“判决如下”改为“处理如下”,将“本院认为”改为“主审人认为”)

4、判决书原本

5、量刑评议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规定的18种罪行: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毒品犯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抢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聚众斗殴,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6、备考表

7、验卷

注:1、2、3在简易程序卷宗目录中没有,只在普通和简化程序

案件卷宗目录中;审理报告的时间与合议庭笔录时间相同;卷宗目录在排完卷宗资料后编码,打印,页码数目要加上卷皮。

如果取保候审、释放的,把带有领导签字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审批联和《释放通知书》存根联放到量刑评议表后面,一般按时间顺序。

▲正卷:

1、选取应用的卷宗目录,目录能够据卷宗事实更改

2、全部用A4纸大小,小的粘在纸上加进去,大的折上

3、开庭公告、宣判公告要有固定格式,要打印、盖章,时间分别为开庭、宣判前三天

4、订卷的起诉书不能是副本,判决书要带法条

5、按照目录把东西放进去,留下的按顺序往里放

6、编页码,将目录的页码改好,打印目录

注:如果本案是卖淫、未成年人犯罪等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做开庭公告。

订卷是个复杂的事情,因为不同案件有不同的材料,所以在订卷的时候排列的顺序也不一样,通常是按照时间顺序来的。目前为止,我只能记住一些比较简单的案件,学无止境,大概就是如此吧。

三、结语

在法院实习的日子里,我随时都能感受到一种紧张的工作氛围,也慢慢学会了用法律思维来思考各种案件所存在的问题。此外我也学会了复印、撰写法律文书等校园中不曾接触过的事情。虽然在这个神圣的大楼中,每一天都会忙忙碌碌,但是搞笑、八卦、搞笑的事情也在不断的发生。两个月来我有着巨大的收获,也有对人生、对法律、对未来和社会的各种想法。

第29篇

我在刑庭实习最大的专业性的收获就是感受到了认定事实对于案件审理的重要性。法官们,尤其是刑庭法官对于什么是法律,基本没有太大的认识分歧,而且重复性的对于法律的适用基本让他们熟知需用的法律是哪些;对于具体某个案件来说,更为重要的是案件事实怎样认定,也就是证明标准那些问题了。法官合议时会就起诉书认定的事实和被告人供述的事实进行比较,然后罗列各方的各种支持证据和意见,然后统一认定定案的案件事实及其证据。

在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然很短,但的确让我见识了很多。不少同学常抱怨说,在法院里大都要被人差遣,只能做些跑腿的事情,但我觉得,当我们走到社会上,谁一开始能够不被人差遣呢即使自己做老板,也是需要付出辛苦代价的。至于跑腿,就像上文说的,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用心,依旧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群众中的待人处世。大三这个假期的实习经历,对于每个法学生来说都可能是一个颇为重要而搞笑的事情,正如与许多同学聊天所说的那样:透过实习,我们似乎对未来的钻研方向或是职业方向有了某种比较清晰的认识。这倒不是因为实习工作果真对我们这些学生选取未来的职业有什么帮忙从理论上说,作为对培养法律人才从学习阶段迈向职业阶段的重要教育途径和手段的毕业实习,从实际中看却只是见识司法官僚运作甚至是“普法”的一个环节而已。法学专业的扩招,学生多了,实习需求自然水涨船高,而没有“相应增加”的实习单位应对一拨拨将来不太可能从事法律职业,尤其是司法业务的学生自然也没有以前热心了,于是实习工作越来越简单,要求不断降低,许多学生只能来法院等单位“见习见习”而已,而是调侃说原先大学近三年的理论学习实在只是学习了法律制度和法律文本的框架「法律思维等完全说不上」,说起什么部门法都是“一知半解”,然后透过实习时主动选取或是被动调配的机缘,能够地了解某个部门法的法律文本在实践中适用,便觉得除了对这个部门法比较了解之外,其他的法律文本实在是让人感到陌生,从而产生了对这个部门法方向的某种类似于初恋情结的好感。

透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必须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必须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就应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第30篇

在刑庭实习,主要实习科目是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偶尔可能会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一天的生活主要就是开庭,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做笔录。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耐力能够坐的住和静下心的话,你会发此刻刑庭的实习生活是十分搞笑的!刚来法院实习时,在工作经验方面,我们这些实习生们几乎都是白纸一张,需要一笔一画的开始,一点一滴地观察他人的工作。我们需要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主动打水、扫地、抹桌,用心的融入办公室的生活。不少同学抱怨说在法院大都要被人差遣,经常要帮人跑腿。但是我觉得,当我们今后走入社会上,谁一开始不被人差遣呢至于跑腿,我想姑且理解为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吧!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用心,同样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其中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小的群众中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透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之后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

其次,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资料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

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能够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

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一个案子的案由字数可能最长也但是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

再次,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能够经常去旁听庭审。刑事案件审判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能够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那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潜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

第31篇

我对自己能够到法院进行实践感到很高兴,对于即将毕业的我而言,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从现实生活中取经的社会实践活动。就像有句话说的:“大学与社会间就像隔着几级楼蹬,你迈出校门前不了解这个社会,就像没点灯就下楼梯一样,一下三蹬踩下,你会闪着”。

在这次实践的过程中,我留意翼翼地走着,努力将这几级“楼梯”缩小距离。从校园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主角,老师转成了上司,同学转成了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立刻适应新的环境。做错事时要受到同事的责难,上司的批评。而在校园,有同学、老师的关心和支持,每日只是上上课,很简单。常言道:工作一两年胜过十多年的读书。实践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的知识,这对于我日后的学习和生活无疑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一、法官的教导

我跟着学习的法官的认真和细致是在法院出了名的,她从来都是一丝不苟地对待工作,大到各项规章制度小到一个标点符号。她都十分严格,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她时常指出我的错误和指导我工作、学习,很让我受益。另一个和我同一个办公室的法官也教会了我很多东西,比如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开庭笔录的记录方法、和当事人打交道的方法等,还给我讲她以前办案的事情,教给了我许多校园里学不到的社会知识。还有其他的几位可敬的法官们,他们的勤奋,严谨,饱满的法学知识,丰富的人生阅历,分析问题切入要害的潜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向所有指导过我和给我带给过帮忙的法官们还有其他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实践活动顺利完成付出的辛劳。法官的工作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简单,除了要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办案经验之外,还要应对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在法院难免有时会看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法官们都很耐心地为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最大的努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实践工作及感想

我最初到法院的时候,我和法官、书记员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有时候相视而笑却不知说什么好,弄的大家都有些尴尬,但很快,工作使我们有了共同的话题。虽然许多书记员和我们同龄,但他们的工作经验还是让我了解了许多以前不明白的东西。还有法官,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很认真,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更是耐心解答。比如,一次和法官去价格鉴定中心,由于是刑事案件,我觉得像价格鉴定这样的事就应由公安局或检察院来做,而法官告诉我法院作价格鉴定是被告要求重新鉴定,这就说明很多问题如果不是实际遇到,凭空是很难想到的。

我们从填写各种表格这种最琐碎的事情做起,但在完成这些工作的过程中,彻底改变了我之前认为的“打杂”没用的看法,只要你用心,就会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在整理案卷的过程中,会发现,一个案卷就是一个案件从发生到审结、罪犯被送到监狱的全过程。案件的审判流程表反映了一个案件的基本信息,从收案、分案到结案都被归入了电子信息档案。检察院会将案件的起诉书及相关材料提交到法院。公安机关关于各种案件的刑事侦查,一个案子并不是简单的几个物证或口供,而是十分详细完整的环环相扣的证据链,从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人体损伤鉴定、价格鉴定、勘验笔录、工作记录、辨认笔录,到电话清单、各种物证图片,确可证明一个案件的始末。律师的委托书、辩护词,还有民事材料、调解书,虽不是每个案件都涉及,却也是一个刑事案件的组成部分。立案登记表、收案笔录是法院的工作。开庭公告、庭审笔录、宣判公告、判决书还有送达判决书回证、执行书及回证、提票,我们目睹的这些,其实已经是一个刑事案件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的最后的程序。这让我真正理解了案件的全部过程。

这次在法院的实习是实实在在,真真切切地进入司法机关跟上人家的上班、下班的工作节奏来进行实战演练。经过实习,我感觉收获十分大,在实践工作中加深了对司法体系个部门工作流程的了解,增强了实际操作潜力,尤其是司法文书的写作,进一步促进了理论知识向实际工作潜力的转化,学到了很多平时生活中学不到的知识。

在刑庭实习,主要实习科目是刑事诉讼法和刑法,偶尔可能会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刑庭,每一天的生活主要就是开庭,写判决书,写审理报告,做笔录。周而复始,日复一日。但是当你有足够的耐力能够坐的住和静下心的话,你会发此刻刑庭的实习生活是十分搞笑的!刚来法院实习时,在工作经验方面,我们这些实习生们几乎都是白纸一张,需要一笔一画的开始,一点一滴地观察他人的工作。我们需要做看似不起眼的小事情,主动打水、扫地、抹桌,用心的融入办公室的生活。不少人抱怨说在法院大都要被人差遣,经常要帮人跑腿。但是我觉得,当我们今后走入社会上,谁一开始不被人差遣呢至于跑腿,我想姑且理解为每个人都要从基层做起吧!在基层只要你努力用心,同样能够学到许多出乎意料的东西,这其中包括一些理论的落实,包括感受工作的氛围,同时也包括在一个小小的群众中的待人处世的方式。

首先,在法院做的事情就是翻阅和整理卷宗,透过阅读卷宗,我从大体上把握一个案件的办案流程,看的越多,就把握的越详细。刚开始时觉得有些无聊,很没意思。而之后慢慢地了解和认识到查看和整理卷宗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是了解每个案子案情的关键,也是接触各类案件的最好机会,当我以仔细认真的查阅和整理过一本一本浓缩了法院工作流程的卷宗之后,我逐步地了解了法院的具体工作,以及法官的办案思路。其次,在刑庭实习做的很多的就是法律文书的制作与书写,这些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庭审笔录、庭审提纲、合议庭笔录等,有时也会帮着书记员填写一些结案登记表、执行通知书、提押票。这些法律文书的制作,毫无疑问都有一个比较模式化的框架,但是其中的资料却是需要你根据每个案子的情节来构建的,这就需要我们十分地仔细和谨慎地去抓住每一个细节问题了。起草判决书就有很多的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如:1、使用的程序不同,判决书的书写就有区别,是简易程序的有的地方就能够简写,是普通程序的很多地方就要详细的写;2、被告人被羁押的场所男犯跟女犯是不同的,被取保候审没有羁押的也是需要注明的。在法律文书书写的过程中,我学到了不少知识,理解了许多理论问题。

但是十来字,但是我们却不可忽视这几个字,判决时对一个案子的定性是很重要的,因为这直接影响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量刑。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将其定为有罪,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有时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即便是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一个人已经犯了罪,我们也应当准确地定性,既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但也不能忽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应享有的获得法律的公正、公平、合理对待的权利,对待工作负责,进而对人负责,也是我们尊重人权的重要体现。

再次,在法院实习,最大的方便就是能够经常去旁听庭审。刑事案件审判中,庄严的法庭、神圣的气氛、严格的程序、激烈的辩论,身处其中,至少能够让人感觉到程序的正义在那里是一种淋漓尽致的体现。在旁听的过程中,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对整个案件的驾驭潜力、清晰的思路、逻辑严谨的语言着实令我羡慕和惊叹。虽然已经学习了两年法律,但在旁听的过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们仅有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在加强理论修养的同时,我们更需要积累实际操作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从我们到法院实践的第一天起,法官就告诉我们凡是在法院听到的、看到的属于保密的东西都不能透露出去。做一些工作的时候也都会有保密的考量,对于保密的资料,一般需要进行的流程都会较为严格和复杂,以此来防止资料的外泄。法院还有专门的保密制度,以及相应的惩罚措施,用来配合日常的法院工作,已到达保密的效果。这也让我再一次地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庄严性,以及法院的工作人员身上所肩负的职责之大。

三、实践总结

实践的时间尽管不长,有时候会觉得自己的工作有些无聊,但此刻回想起来收获真不少。不仅仅学习了法学知识,还锻炼了我的法律实践潜力,而且还与法院的各位老师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强了我的人际交往潜力,丰富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锻炼。“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潜力”。经过实践之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我在实践期间的工作,很多都是表面看似枯燥,但是实际上,这些都藏着许多知识,很多时候就看你能不能发现和学习了。

第32篇

初来法院,庭长向我们介绍了区情及法院工作概况,组织安排我们观摩庭审,详细指导了判决书的写作要点,主要涉及的案件类型及主要工作资料。在两周的观摩和学习后,根据庭里的安排,跟随带教老师开始实习工作。

民一庭受理的主要是自然人之间的传统民事纠纷;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侵权案件。具体包括医疗职责事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等。实习中一向跟随带教老师开庭,切实观察到法官在处理各类纠纷中所发挥的作用。观摩庭审是经验的积累,对于判决书的写作也打下了必须的基础。庭审过程中能够实际了解到当事人的处境和诉求,熟悉民事诉讼程序,了解法官、书记员、律师在庭审中的职责。听庭也有利于总结双方当事人的诉辩称,有利于判决书这一部分资料的写作。

一份判决书的资料主要包括标题、编号、诉讼参与人的基本状况、案件由来、审理经过、事实与理由、判决、所附法律条文等资料组成。在判决书中要列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从中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在本院认为部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进行论证分析,为案件的判决带给法理上的依据。初涉判决书的写作,首先就要核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等的基本状况都要根据案卷中的材料准确录入。这虽是一个简单的步骤但却涉及到主体是否正确,需要仔细审核认真完成。

其次,要明确案件由来和经过,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是由法官独任审理还是组成合议庭审理,双方当事人是否出席庭审。对于当事人的诉辩称,要充分了解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用简明语言予以概括,使得判决书中出现的双方诉讼请求能够一目了然,便于找出争议焦点。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往往难以明确表述,很多当事人并没有请律师,法律专业知识有限,很难明确表述自己的诉求,这就需要在庭审笔录以及判决书中运用法律思维理清逻辑顺序,对当事人的诉请用法言法语表述清楚。这在初涉判决书写作之时也是一项挑战,需要各类型案件的积累才能熟练掌握。实习前期的主要工作就是写好诉辩称,理清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为制作一份完整的判决书打下基础。

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是核心资料,也是一份判决书的重中之重。每一案件就查明、认定的事实适用法律进行裁判都存在一个说理的过程,在判决书写作中主要反映在本院认为部分。当法律和具体案件事实已经详细罗列之后,就要透过本院认为进行论证,对所涉法律事实用文字进行组织,理清法律关系,对缘何适用某一具体法律规则进行论证。

本院认为部分是否论述得当,是决定一份判决书质量高下最重要的标准。刚着手判决书的写作时要写好本院认为部分确实存在不小的难度,需要根据类似案件借鉴参考,也需要对于整个案件所涉及的全部法律关系有一个完整的认识。直至目前,在这一部分写作中也难免临摹和借鉴,透过法官对类似案件的处理,结合当前案件的实际状况来进行论述,当然还需要带教老师的指导和更正。

将近五个月的实习,对民事审判实践有了基本的认识,对于主要涉及的医疗事故等案件也能够迅速明确争议焦点,理清案件事实。但几个月的实习仍然只是学习过程中的一小步,要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需要长期工作经验的积累,需要超多参与审判工作。透过这次实习,能够明确法学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工作的不同,能够学会将法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审判工作中来,已经是不小的收获。

五个月的时间不长,刚刚能够学会完整的写一份判决书,但时间不等人,务必为将来就业早做打算。在此,感谢李庭长为我们带给如此宝贵的实习机会,感谢带教老师施春梅法官的悉心指导,感谢民一庭全体成员的用心配合。此番实习所学,定将牢记在心,为日后工作所用。祝各位老师工作顺利!

法院实习报告第33篇

时间真的过的很快,转瞬间,我的大一实习也快结束了,想想刚开始的担忧、木讷和犯过的错误,心里不禁的哑然一笑,经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我和那里的每一个人都有了非凡的感情,他们教会了我很多,让我实践了一些在其它地方无法实践到的经验。虽然时间短暂,但带给我的充实感和满足感是不可言喻的。

一向认为我的书记官专业会让我的实习更有好处,但现实和理想总是有差距的。家乡的法院还没有普及亚伟速录,我的亚伟速录机也因此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我一向以为目前的打字速度足能够应付法院的工作,但当我试着打法院的判决书时却发现步履维艰,习惯于平时的文章练习,一下子接触这样的文字,真的让我紧张了一阵。也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在这短暂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了解了超多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中我还担任的书记员的工作,虽然我的亚伟速录机没有派上用场,而且还是手写记录,但我却觉得是如此的幸运,因为有他们的信任,我才有机会担任如此重要的工作。而且我的法律知识在那里得到了扩展和深化,对立案的程序也有了深刻的了解。

在平时的工作里,经我手填写的案件表格和打判决书、阅看的每份卷宗中,发现出现次数最多的是未成年人犯罪和交通肇事的案件,这让我感触很大,记得刚开始实习时,我跟着审判长去开庭旁听,应对着七个未成年漠然于无助的脸孔,我的情绪是无法不沉重的。在将近五个小时的庭审中,见证了这些未成年孩子的无知与叛逆,更令我难过的是庭审最后的一幕。七个被告人或者我更愿意说是七个孩子,齐刷刷的站在他们的父母家人面前,痛哭流涕的父母都极尽家里的最大努力为他们的儿子请律师辩护,期望能够以此争取从轻处罚。让我惊愕的是一位母亲竟然跪在孩子的面前泪眼汪汪的乞求孩子在牢里痛改前非、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出来。那种无奈与心酸让我再也无法平静,我快速离开了法庭,因为我怕再多呆一会,我的眼泪会完全崩溃。刚开始,我不明白我的悲哀是因为什么,可此刻我明白了,那是对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望。在这些孩子中,他们的家庭让人同情,但他们的行为却更让人痛心。我想,应对着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犯罪,我们似乎就应做些什么,社会和家庭也就应担负起更大的职责并且用行动改善这种局面,拯救祖国的孩子。

这个假期,让我过的充实而又有好处。在刑事庭实习的过程中,我一点一点的发现,法官在日常工作中给人的形象与我们在庭审中看到的严肃是大有不同的。在和他们的交流中,你完全看不到丝毫的严肃、拘板的气息,而是一种随和亲切的氛围,办公室里每一天都充满着欢乐。他们的平易近人和庭审中的公正拘谨也让我深深明白,作为一位法官身上的担子和职责,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为人处事的道理。在中国这样一个人情世故味浓,关系贯穿工作的社会里,要做到处理好每一件事情而不致于得罪人真的很不容易。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他们,从他们身上让我明白作为社会中的一员,生活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很感谢这次的实习,它带给我的实践不仅仅仅是工作上的还有社会的,同时也让我认识了好多新朋友。也让我明白一个书记员所要做的工作并不简单。除了开庭笔录、打判决书和审理报告、整理文件、填写材料、做审委会笔录、还要把文件送到检察院、公安局和派出所等等。这些工作我几乎都已着手过,只可惜,我做的并不专业,当然,好与不好就不就应是我自己评价的了。

匆匆岁月,流走在笔尖的光阴却不多,很高兴,我能用笔记录下这一切。我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我的文字足够真诚。记得影片《阿甘正传》的最后,母亲意味深长的对阿甘说了这样一句话:“上帝给你的不多,但你把它发挥到了最好。”如此哲理的话,让我对自己有了更深刻的自我认知。没错,我们只需把上帝给我们的,把它发挥得最好,也就不枉此生了,就如同这次的实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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