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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是一种下行性常用公文,其使用不受机关级别的限制,可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度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1
各院「部」:
根据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第19-20周为考试全校期末考试周,具体的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务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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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级排考组织方式进行。学校负责落实校通识平台课和全校性课程的排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各自其他所属课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务工作标准
1、期末考试的排考工作「含考试、考查」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南工发[]111号」文件要求。所有的考试安排严格按照标准化考场排考和落实监考老师。
2、所有的考务安排都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操作。系统外不产生期末考试课程监考工作量。系统中必须发布排考结果,可供师生查询。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学校安排的通识平台课、全校性课程以及学院申报给学校排考的课程的期末排考工作于11月19日前完成,课程考试的教室和时间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教务处在12月4日将公布排考结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负责落实每一个考场的监考老师,并录入系统。
2、12月4日前各院「部」完成课程所属的其他考试课程的排考工作,并及时发布排考结果「要求发布在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学院网站、学生班级群」供师生查询。
3、学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课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课程,院「部」要按照课程考试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监考教师,监考教师名单填写在期末考试安排表的监考教师栏位中,于12月11日16:00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至系统,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监考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监考任务要求在考前以纸质单的'形式通知到监考教师。相关责任教师按时、按地组织考试,学校将组织检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课程,院「部」组织相关教师按规定时间严格执行《南昌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南工发[]111号」文件要求组织考试,并于12月18日之前将监考教师名单录入至系统,并打印全院「部」的所有监考安排表加盖院部公章后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5、本次期末考试按教学班排考,同一班级、同一课程的学生可能不在同一教室考试,各院「部」务必通知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认真查看各自的期末考试安排表「要做到“三看”:一看教务系统学生专区考试安排、二看教务处网站安排表或学院网站、三看考场安排名单」,以免错过了考试场次,走错了考场等情况。
6、各院「部」安排好期末考试的出卷工作,按规定备好A、B卷,并将试卷分别装入2个信封中,各院「部」在粘贴口缝线处封装、签字、盖章,到书库进行试卷的印制并安排指定教师进行分装工作,试卷交印时请务必做好签收手续。
7、各院「部」要认真落实干部监考工作,继续执行百名干部下考场活动,干部监考的安排表格要求从系统安排表格中筛选出来单独打印盖章,并将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8、学生查询各自考试安排,如遇个别同学因留级、自主选课、重新学习导致的排考有冲突,请于18周前到行政楼218办理缓考手续。
9、本学期期末考试所有课程的的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录入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10、为确保期末考试安全、稳定,各院「部」要组织开展监考教师培训和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活动。
教务处-11-23
关于2
校属各有关单位:
~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即将开始,为切实做好普通本科学生期末集中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安排在X年1月11日~1月22日,即本学期第19、20周,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实施工作。
二、本学期第15周及其以后结束的以考试方式进行考核的课程,一般安排在考试周内进行,第15周后课程考核异动不予办理。教务处根据各班情况对部分课程的期末考试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各班考试周内考核课程不少于两门。
三、未到期末结束学校统一放假时间,学生原则上不能离校,对于提前完成期末课程考核的学生、班级,各学院必须根据教学实际需要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在学校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各学院要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及试卷规范化管理要求要点》、《X大学试卷规范及保存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要求,加强考试各环节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控,确保在试卷的命题、印制、考试「查」、评卷、成绩评定、试卷分析和存档保管等各个环节,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做到格式规范、标准统一、评分公正、计分准确、存档材料齐全;确保涉及试卷各环节管理及安全保密保密工作责任到人,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各学院领导带头抓好薄弱环节、主动排除隐患,确保期末考试和补考工作平安顺利。
五、考试必须严格按照《X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X大学本科教学考试管理规定》、《X大学考场规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由于期末教材科试卷印刷室「设在第八教学楼二楼东侧」印刷试卷工作量大,任课教师应提前10天付印试卷,若不按期交付样卷至教材科试卷印刷室印刷而造成考试耽误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各学院老师要规范填写试卷印刷报印单,试卷印刷报印单名称要与所印试卷名称一致,按要求有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学副院长三人签名后方可交试卷印刷中心安排印刷,不按要求填写和签名的将不予办理试卷印刷。试卷的送交、印刷、管理和领取过程中,应由任课教师本人或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按照试卷安全保密保管的规定和要求完成,学院必须提前做好相关安排。
七、为确保良好考试环境,避免对学生考试的干扰,考试时间内,后勤、保卫等部门要加强巡逻检查,任何人不得在考试教学楼区制造噪音影响考试,包括上课、开会、设立学习辅导点或其他影响考试的活动。X级学生参加时,在考试期间应该自觉避开安排考试的教学楼及其周边。为避免电动车防盗报警声对考试的.影响,建议师生不要骑行电动车到考场,或停车在远离考场的场地。
八、各学院必须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纪律管理有关规定,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各监考教师必须认真监考,自觉维护良好的考纪考风环境,严格按照《X大学监考守则》等学校有关规范与要求实施监考工作。监考教师不能随意更换,若有特殊原因不得不进行变更的须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严格审批,并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九、各学院必须按学校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和诚信考试教育,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组织学生学习《X大学考场规则》、《X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教育学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对于考试的违纪违规和考试作弊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严查严处,并纳入学生年度综合考评。
十、学生参与考试时,不得携带考试必备文具之外的物品「考试必备物品包括任课老师统一指定的计算器等应考器材,或开卷考试中符
关于学校期末考试通知3
各院系、各班级: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考试管理规定》,本学期期末考试继续采取集中组织、分级管理方式进行。
1.学校考试课程的组织管理由教务处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抽考科目的确定、命题与审题,印制试卷、安全管理、考场安排等。学校考试课程的考试科目见附件1。
学校考试课程全部采取教考分离方式,由教务处指定命题人「或授权院系代表学校指定」。命题教师要与学校签订命题,并对试卷质量及试题安全负责。命题工作完成后将试卷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交至教务处教务办。
2.院系考试课程「除学校考试课程之外的所有课程」的组织管理由各院系负责。主要内容包括院系考试课程各环节的全部考务工作和学校抽考课程的阅卷、评分、登分、考试分析评估工作。
各院系要加强对期末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本单位的工作,把工作要求和任务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
二、各类课程考试时间
1.本学期课堂教学结束时间为X年1月8日,期末集中考试时间为X年1月11日-15日。其中院系考试时间为X年1月11日-12日,学校考试时间为X年1月13日-15日。
2.全学期排课的课程、后半段排课的必修课在X年1月11日-15日考试「在教务系统-集中考试里进行安排」。
3.后半段排课的选修课程在X年1月4日至1月8日考试「需提前办理第19周最后一次课的停课手续,再在教务系统-分散考试里进行安排」。
4.编班重修课程在最后一次课组织随堂考试。
5.辅导重修与插班重修学生随课程班级考试,如遇考试时间冲突,应及时到教务处办理缓考手续。
6.学期中途结业的按照期中结业考试的通知要求排考。
7.双学位课程原则上在期末统一考试前举行结业考试,具体时间由主办院系确定公布。
三、考场安排
1.期末考试排考前需要认真核对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核准人数,确定考试课程的试卷编号,院系考试课程试卷编号由机器按照“年级「4位」+课程代码「8位」+T「正考标识,1位」+流水号「2位」”规则自动生成。生成的卷号须在试题纸上标注,学校考试课程试卷编号规则与院系考试课程相同,在自动生成的编号前加“X”,以示区别。相同课程不同卷的,应单独编号。
2.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教务管理系统里安排,考试区域主要在J1、J2、J3教学楼。开课院系在安排考试时,根据教学场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安排,尽量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
3.开课院系须在12月10日前完成考试安排工作「只排考试时间、地点」,教务处审核后,12月11日在教务系统公布。同时,各院系通知学生进个人教务系统查询。
四、命题与制卷
1.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命题保密教育和制卷保管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或试题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为保证试卷安全,各环节工作要落实到人,建立交接责任制度,教师严禁将试题带入教室或放置到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
2.学校考试课程「主要是通识必修课与学科基础课」需命制4套试题「A、B、C、D」,教务处从4套试题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期末考试用卷,具体课程以教务处下发的命题为准。
3.院系考试课程均出A、B卷,要根据学校命题工作规范确保命题质量。
4.学校考试课程和院系考试课程命题交卷截止时间为12月17日。
五、监考与考场管理
1.所有教师都有参加监考的.职责。监考教师必须由专任教师、院系管理干部、辅导员等担任,院系监考人员不足时在院系之间协调解决,监考酬金由开课院系负责发放。
2.按照分级管理权限由教务处或课程院系安排专人在考场办公室发放和回收考试试卷,监考教师必须按时领卷和交卷。
3.所有考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
4.期末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视小组,负责督查本院系期末考试工作。
六、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复核、分析等工作。
2.考试结束后3天内按要求完成成绩登录工作。登分时要逐个核对课堂注册考生,确认无误后提交。发现没有卷面成绩的学生,要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考试记录和考生签名的《考场情况登记表》,查明具体原因,具体处理,不允许出现既无原因又无成绩的数据记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考试材料按要求整理归档并经教学秘书检查合格后,教师方可放假。「考试材料归档要求见附件2」
七、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近期要安排召开专门的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研究部署、宣传教育、检查落实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缺交作业、缺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交所在学院,由教学秘书汇总后报教务处。
3.学生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4.12月31日前,各院系完成试卷的印制、分类、装袋、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入试卷袋。要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指定位置填写试卷号。
5.成绩登录工作完成后,各院系分析考试成绩数据,协助教务处做好学生学业预警工作。
6.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质量,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也可通过教务处网站留言板、电子邮件等途径实名举报考试中的异常情况。
附件1:X1学期学校考试课程目录.xlsx
附件2:考试材料归档要求.doc
教务处
Xx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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