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体育场馆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条租用电梯的工程名称及地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第二条租用电梯的数量及安装情况:
「一」租用数量:壹台;
「二」安装总高度: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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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装附墙:8道;
「四」电梯附墙拉杆2.9-3.6米「超过3.6米的,因此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用电梯的概况:
「一」电梯的厂牌:南宁市工建厂、广西建机厂电梯;
「二」规格型号:SC200/200型; 「三」安装形式:预埋螺栓式;
「四」主要参数:
1.最大提升高度150米;
2.双吊笼,笼宽1.5米;
3.额定载重量2×20xx公斤「2×8人」。
第四条租用期限及约定:
「一」租赁期限:
「1」预计租期为7个月。租期不足7个月的,乙方按7个月向甲方支付租金,超过7个月则按实际租期计算租金。
「2」电梯安装完毕经甲方自检合格,乙方因工程需要立即投入使用的,实际使用日即为起租日,租金从使用日起计算。
「3」电梯安装完毕经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检测后,由于乙方原因而暂时没有使用的,从特种设备检验单位提供《电梯起重机验收检验报告》中“合格”检验结论签发日的'第二天为起租日,租金从即日起计算。
「4」电梯安装完毕经甲方自检合格后,如因乙方不能提供检测电梯所需条件「电梯用电或相关资料等」致使特种设备检验单位不能对电梯进行检验的,则在电梯安装完毕经甲方自检合格后第8天视为乙方起租,租金按正常月租金计收。
「二」停用时间:按电梯停止使用书面通知日止。实际停止使用日期晚于停租通知所注日期的,以实际停止使用日为准。如需延期使用,乙方必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未书面通知甲方的,则由甲方自主安排租赁物。
第五条租赁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租赁费用:
1.电梯进退场费及拆装费:每台计人民币叁万贰仟元整「32,000.00元」,未含税,以现金支付,乙方不需要甲方出具税金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税率6.65%。该项费用包括安拆人员人工费、装车费、吊车费、运输费及报装报检费等。
2.电梯租金:每台每月「含节假日」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未含税,以现金支付,乙方不需甲方出具税金发票,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费由乙方自行负担,税率6.65%。租金从电梯自检验收合格且甲方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实际租用天数计算。
3.操作人员配置:
「1」人员配备:电梯司机根据乙方工作需要由乙方配备;
4.电梯地脚螺栓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二」付款方式:
电梯进退场及拆装费于电梯安装完毕,交乙方使用10天内一次性付清,电梯租金按月于次月10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经出租方与承租方协商一致,承租方同意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内约定的款项:
租金存入该帐户:
户名:周海德
帐号:6227 0033 7526 0099 722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青山路支行「南宁市以外请填写:异地电汇费由承租方承担」
以上帐号如有变更,以出租方签字盖章的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约定:
「一」租赁期间,甲方如将电梯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不必征求乙方同意,但须告知乙方。取得该电梯所有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生效。
「二」租赁期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将电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该电梯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责任,本合同在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之日起继续生效。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电梯进行拆装、转让、变卖和抵押。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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